楚天都市报12月14日讯(记者刘闪)最近,武昌区的李婆婆寝食难安。三年前,她先后向两家养老公寓交了预付消费金,公司承诺每月有高额福利返还。今年共有15万元的预付款到期后,李婆婆却迟迟要不回自己的养老钱。
李婆婆今年85岁,和老伴住在四美塘粤汉里小区。2015年11月,她去菜场时,经常收到养老公寓的宣传单,工作人员邀请她参加宣讲会,并实地考察。公司人员向她介绍,养老公寓既可以入住,替老年人解决后顾之忧,同时还有高额投资回报,利息比银行还高。为了给自己留条后路,同时想借投资赚取每月高额补贴,李婆婆不顾老伴的反对,决定拿出部分积蓄投入进去。
当年,李婆婆与武汉世林养老养生产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签下了《会员养老服务预订合同书》,合同期限至今年11月20日。这家公司的养老院在蔡甸区凤凰山红光社区,李婆婆交了5万元预订金,办了一张皇冠卡,她入住可享受八五折优惠,还能连续三年获得公司赠送的5500元福利补贴。“这些福利补贴,直接打到我的银行卡上。”李婆婆说,每年的福利补贴都按时到账了,但今年合同到期后,公司却一直没有退回她的5万元预付金。近一个月来,她多次拨打公司电话,工作人员态度很不友善,要半年以后才能退。
记者拨通武汉世林养老养生产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的电话,工作人员说,老板资金周转不灵,暂时没有退还李婆婆到期的预付金,这笔钱不会不退的,等半年到一年才能退。记者追问资金为何存在困难,工作人员说她不清楚,也不好问老板。记者留下联系方式,希望公司负责人介绍详情。但截至14日晚,仍未得到该公司的回复。
武汉世林福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失信
资料图(图文无关)
【案件详情】:徐女士的父亲(80岁老人),于2015年10月16日参加了武汉市蔡甸区五贤路11号“武汉世林福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组织的“养生养老公寓计划”活动,商家在老人上课过程向其推销了“养生养老公寓计划”,签定了《会员养老服务预订合同书》,并支付50,000元价款。商家口头承诺“养生养老公寓计划”为理财性质,三年后投诉人可以得到65,000元收益,现发现商家承诺的收益与实际不符,商家提供的是养老入住福利券,并非理财产品,合同中已经注明“7日内要求退回预定金的,甲方不收取违约金,如果超过7日收取6%违约金”,因此,消费者要求解除合同,求助于工商部门。
张世敢其人
张世敢的合作伙伴有:张勇、万仁辉、袁友明、刘家荣、徐巍、文晓华、万文、万兰荣、徐奎、张天安,他在武汉世林养老养生产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世林福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世林荣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担任法人,他在武汉世林养老养生产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世林福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世林荣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世林水生蔬菜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武汉世林文化养生园有限公司等担任股东,他在武汉世林养老养生产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世林福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世林荣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世林水生蔬菜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武汉世林文化养生园有限公司等担任高管。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