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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经日课398天】 希伯来书 Study 13 Hebrew

【研经日课398天】 希伯来书 Study 13 Hebrew

作者: CoramDeo | 来源:发表于2020-05-20 08:52 被阅读0次
    经文:来 10:1-18

    (本次网上提供的版本为新译本。欢迎大家自己使用自己熟悉的和合本,NIV1984,ESV或NASB等)
    1律法既然是以后要来的美好事物的影子,不是本体的真象,就不能凭着每年献同样的祭品,使那些进前来的人得到完全。2如果敬拜的人一次得洁净,良心就不再觉得有罪,那么,献祭的事不是早就停止了吗?3可是那些祭品,却使人每年都想起罪来,4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不能把罪除去。
    5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
    “祭品和礼物不是你所要的,
    你却为我预备了身体。
    6燔祭和赎罪祭,
    不是你所喜悦的;
    7那时我说:
    ‘看哪!我来了,
    经卷上已经记载我的事,
     神啊!我来是要遵行你的旨意。’”
    8前面说:“祭品和礼物,燔祭和赎罪祭,不是你所要的,也不是你所喜悦的。”这些都是按照律法献的;9接着又说:“看哪!我来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可见他废除那先前的,为要建立那后来的。10我们凭着这旨意,借着耶稣基督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已经成圣。
    11所有的祭司都是天天站着事奉,多次献上同样的祭品,那些祭品永远不能把罪除去。12唯有基督献上了一次永远有效的赎罪祭,就在 神的右边坐下来。13此后,只是等待 神把他的仇敌放在他的脚下,作他的脚凳。14因为他献上了一次的祭,就使那些成圣的人永远得到完全。
    15圣灵也向我们作见证,因为后来他说过:
    16“主说:‘在那些日子以后,
    我要与他们所立的约是这样:
    我要把我的律法放在他们的心思里面,
    写在他们的心上。’”
    17又说:“我决不再记着他们的罪恶,
    和不法的行为。”
    18这一切既然都赦免了,就不必再为罪献祭了。

    研读问题:
    1. 试将圣所中所献的祭,与基督所献的祭二者加以对比,尽你所能把不同之处记下来。为何前者失败的地方,而后者却成功了呢?
    2. 基督的自献,使:(a)祂享受到什么结果?(b)使我们又能享受到什么结果呢?
    3. 圣灵在这里所引用的旧约经文中的哪些真理作见证呢?

    注:
    1. 5-9节。这里所强调的真理是:个人顺服的道德行为已取代了哪些本身并无固有价值的礼仪。礼仪只是”将来美事的影儿”(1节)。
    2. 1,10,14各节。”得以完全”和”得以成圣”:这意思是说,藉著基督一次将自己献为祭,便使我们永远进入一个完全、永不更改之蒙神悦纳且献身服事祂的关系之中。从此不用再为罪献祭了(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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