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武侠迷,常常听到“武侠已死”的论调,心里总有些莫名的惆怅,也并不认同。
在我看来,侠义并非电视电影里的打打杀杀,她是中国几千年中国特有文化的一种传承,是一种追求梦想,敢于担当和乐于助人的精神所在。
曾经金庸在深圳的一次演讲谈及“当代人最需要继承和提高的是什么”这个问题的时候,他说:“现在最缺乏的就是‘侠义’二字。中央电视台做‘感动中国’的专题节目,要我推荐‘感动中国’的年度人选,我选择的人物都是有侠义精神的人,现在中国最缺乏的就是侠义精神。”
对于金庸先生的这句话,有人表示不可理解,认为“侠义精神”是历史产物,已经过时,就像美国西部牛仔一样,鼓励的不是按正常的逻辑思考,按正常的道德规范和法律做事,对成长中的少年真的是弊大于利。
有人把“侠义精神”等同于打打杀杀的侠客行动,认为劫富济贫,替天行道就是“侠义精神”。这种看法有着极大的片面性。
由于从封建社会以来,中国法律制度不健全,社会的很多弱势群体无法得到及时的救助,“青天”和“侠客”这两种一“白”一“黑”的形象就应运而出。他们抱打不平、救危解困,无疑受到人们的爱戴,不管是东方社会的“江湖大侠”还是西方的“佐罗”,都是在寻求社会的公正和弱势群体的帮助。
换句话说,“侠义精神”并非挑战或者推翻现有的社会制度或者法制裁判,而是对国家制度出现空白后的一种民间力量的补救。
单个的“侠义精神”体现在救助困难群体,而放大了的“侠义精神”则是民间力量和声音对国家和社会的一种责任和态度。所谓:“为国为民,侠之大者!”
当你在公交车上遇到扒手,奋不顾身地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这是“侠义精神”。
当你面对贪污腐败忍无可忍,敢于检举揭发,这也是一种“侠义精神”。
“侠义精神”不是对于除暴安良、劫富济贫的个人英雄的自我陶醉,而是对于民间力量对于社会不平等现象进行努力补救的一种社会责任感。
中国人历来对于英雄主义的崇拜,让我们这个民族的血液里都流淌着一种叫作“侠义”的东西,现实主义的蒙蔽或许能让这种豪情一时消减,但这种“为国为民、侠之大者”的精神不会消失。
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唤醒中国人骨子里那种“侠义精神”的知觉,我们不缺少这种精神,缺少的是重新唤醒这种精神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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