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出一部好书?除了新奇的创意、积极的立意和能让人乐在其中的情节外,我敢肯定最重要的就是措辞了。
我有一个想法,一个剧情,一个思想,但我要如何把它们化成语言和文字?这是写作最初时期应该磨练的技能。如果我有一个特别好的主意,自己想起来都会激动的要命,却不能让人理解,不能吸引人,不能让人产生共鸣,那我猜一定是表达方式上出了问题。
试想一下,当我写悬疑作品的时候,我写“他从洞中向里张望,看到了奇妙的场景”,我猜没几个人会觉得有吸引力吧?但如果我写“他有些紧张,颤抖着朝洞里张望,一瞬间,他瞪大双眼,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他看到了即使在梦中也没见过的奇异景象”,我猜被吸引的读者应该比前一种会稍多一些吧。当然,为了不让大家失望,我接下来必须更注意措辞的描绘到底是什么景象。
虽然超过200字了但我还想再举一个例子:当年林依轮和零点乐队有一首歌,叫《向快乐出发》,这首歌让我发自内心的觉得欢乐。冷静的细想原因,大概就是因为措辞吧。“新的一天是一匹忠诚的马,总在零点准时到达”,如果改成“新的一天总是准时出现”,就完全没有吸引力了,这个比喻用的,让所有人产生共鸣,而且无法反驳。“没有比这更好的主意了,其实我也这样想的”,如果改成“好主意!我也这样想”,那就更不会给人朝气蓬勃的感觉了。
当然,歌词也要为了押韵、字数而写,这我不否认,但这首歌依然让我真切感受到了措辞的重要性。措辞,这是一个好的文学创作者必须终身去好好学习的课程,我也不能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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