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爱洛伊斯》是卢梭在1761年创作的一部书信体小说,讲述了贵族小姐朱丽与她的家庭教师圣普乐相恋,由于等级不同而未能如愿,最后抑郁而死的故事。这是一曲争取爱情而不得的悲歌,也是一曲因封建伦理爱情的悲歌。
卢梭的创作歌颂大自然和突出人的纯真感情,这在该书中表现得尤其明显。
首先,这本书表现了卢梭的本真性伦理与理性道德原则的冲突。要了解这本书里人物的纯真感情,就要先了解卢梭的本真性伦理,即他的回归自然观。将本真性视为一种伦理价值,卢梭认为自然状态下的人极其简单,以一种天然无意识的善良为主要特征,决定了自然状态下的人是自由平等的。他认为,唯有自然性和本真性合乎道德,本真性伦理胜过理性道德原则,理性道德原则是要人们做社会强加给他们的事。因此,非本真性行为将导致自我毁灭。
其次,这本书里表现了纯真爱情与封建伦理观念的冲突。虽然圣普乐与朱丽的爱情纯朴而美好,但朱丽出身贵族,圣普乐出身平民,两人出生的等级不同,朱丽的父亲断然反对这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把她许配给对她有救命之恩的俄国贵族沃尔玛,朱丽从小接受正规教育,知道自己要遵从封建婚姻观念,爱情从她口中说出就会名誉扫地,可是他感受到爱情的甜蜜,因为爱情和纯洁并不矛盾,爱情是人感受到的最大乐趣。正是她首先给了圣普乐一吻,面对父亲的勃然大怒,她做出强烈的反抗,直截了当的说:“沃尔玛对她来说,永远一文不值。”
尽管她感到父亲的门第偏见,压制天性的野蛮道德,如同地狱的魔鬼。她为了履行责任,也为了避免被人认为是忘恩负义的指责,嫁给了沃尔玛。然而,她对圣普乐的爱情之火并未熄灭,所以,当圣普乐六年之后再度出现在她面前时,当他们同游往日萌生爱情的旧地时,她冲动起来,几乎要重温旧情。她死前表示,她一生都没有爱过沃尔玛,而我们的爱情,也是我们最初的唯一的爱情,永远不会从我心中排除出去,我的生命之花永远不会在我记忆中凋谢。最后,以自己生命为代价换取了永远爱圣普乐的权利。朱丽的爱情悲剧可以说是对封建门第观念和等级观念的有力控诉。
第三,这本书也讴歌了发乎内心的纯真爱情。卢梭在小说中赞扬激情,描写爱情的冲动,痛苦,欢乐和失意。所有这些激情和爱情的表达都以纯真为特色。卢梭认为,爱情和道德并不对立,而是相融的。唯有激情的人,才真正看重道德,朱丽非常珍惜道德,把它看作最温馨的精神上的满足。
男女主人公也曾以道德的名义同自己的爱情作斗争。激情不会在他们敏感的心灵中熄灭,但对道德和责任的尊重,使他们能够抵御自己的冲动。朱丽和圣普乐的共同特点是爱美德,这是一种崭新的道德,与违反人性的旧道德相反,它源于自然人性,自爱,自尊,又爱他人,尊重他人。
总之,小说把人物内心的那种发乎自然的激情同传统道德观念之间的交锋写得非常的生动。圣普乐与朱丽同上饭桌时,有这样一段独白:
我们的心是永远结合在一起的,我觉得她死了或者不在我身边,我也许还能忍受。在我远离开的期间,我的痛苦,也没有像现在这么大,在远离她的时候,我虽常常悲叹,但一想到有再见到她的希望,我内心的痛苦就减轻了,我总以为一见到她,我的痛苦就可以完全的消失,我想至少不会像我现在这个样子。然而,我就在她身边,看见她,接触她,和她交谈,爱慕她,亲近她,而差一点就占有她,我却感到永远失去了她,这让我沮丧和失望,我越想越激动,真想抱着她去跳进跌宕起伏的湖水,在她怀中了此一生,永远结束我心中的痛苦。
圣普乐的这段独白可以说将他内心对于爱情那种痛不欲生的痛苦表达得淋漓尽致。另一段是朱丽临死前对圣普乐说的一段话,朱丽说:
我敢说我的过去是光荣的,但谁能保证我的将来呢?也许再和你相处一天,我可能就会犯罪。
最后,是小说对大自然和自然感情关系的表现。对大自然的歌颂是《新爱洛伊斯》的突出特点之一,对自然描写贯穿于整篇小说,概括说明来,卢梭对自然说明的层次上,体现在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回到外部自然也就是大自然;第二个层面是返回到内部自然,即回到人的自然本性。
在《新爱洛伊斯》中,卢梭描绘了日内瓦湖迷人的湖光山色,瓦莱山陡峭的山岭,田园生活的恬静和乐趣等。一幅幅奇景令人心旷神怡,尤其是大自然对人心灵产生的影响。对大自然的礼赞是对城市的繁嚣以及充满谎言的现实生活的厌弃,正是大自然孕育了人的自然人性和纯真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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