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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道  高罗佩

琴道  高罗佩

作者: 金香书院 | 来源:发表于2020-08-16 11:16 被阅读0次

    高罗佩(Robert VanGulik,1910-1967),荷兰外交官,著名汉学家。他曾评价自己一身三任:外交官是他的职业,汉学是他的终身事业,写小说是他的业余爱好。最为人所知的或许是《狄公案》。

    作为饶宗颐先生的琴友和知音,高罗佩对中国古琴十分痴迷。他曾师从古琴大师叶诗梦,并与于右任、冯玉祥等组织“天风琴社”。抗战时期,高罗佩以外交官身份在重庆举办古琴义演,为中国抗日筹款,一时传为雅谈。

    《琴道》便是他对中国古琴研究的重要成果。一九三九年,时任荷兰驻日大使的高罗佩撰写了一部关于中国古琴的论著,由东京上智大学出版,名之《琴道》。在书中,高氏提到一九三七年发表的一篇《音乐编年史》,文章作者认为,中国乐器相当粗糙简陋,令人无法运用完善的技巧,音质也毫不悦耳,必须依照西方音律的标准来改造它们。这种荒唐的观念令他痛惜——他亲身得授于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琴师们,通晓琴艺的奥妙,又亲见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毁弃自己的这份珍贵遗产,转而对西方音乐趋之若鹜。此时,高罗佩更像是扮演着古代士大夫的角色,以延续“太古遗音”为己任。《琴道》更能体现他早年的志趣,或者说,发于自然的喜好——这喜好一直延续终生。之所以名曰“琴道”,是因为高氏认为,古琴的风雅使其成为文人生活的象征,这件乐器的音乐属性已经成为它的附属品,而中心则是一种旧式文人独特的思想意识。他将这种抽象的意识称为“琴道”。但在高氏的笔下,“道”并非绝对之物,它更像是一种寄托于时代的观念。古琴与诸多圣贤的联系最终使其成为文人必备之物,继而与君子德行并提,高氏眼中的“琴道”就这样产生了。除了儒家,高氏认为道家和佛家均影响了“琴道”的形成与发展。比如,弹琴择地等种种讲究在他看来,与经文中记载的密宗仪式十分相似。他虽为古典着迷,但更希望厘清古琴的渊源,尽可能避免人云亦云,正因为这种理性的精神,他的著作得以长久地在古琴史上占据重要位置。他在后序中写道:“岂必虞山自耕,云林清閟,荫长松,对白鹤,乃为自适哉!藏琴非必佳,弹曲非必多,手应乎心,斯为贵矣。”这俨然已有些老庄的超脱意味。

    古琴大师叶诗梦

    在《琴道》的卷首,高罗佩引用了欧阳修《江上弹琴》中的两句:“琴声虽可状,琴意谁可听?”

    高氏的琴意在何?他自己也为辞藻的无力而叹息,因为我们想要表达的事物本来就无法言传。但是,他仍乐于这种写作的磨练——踏着先贤的足迹,向世人昭示,古琴最朴素的本质即奏出大自然的不朽之音。

    第七章“结论”:“20世纪迎来了中华民国的建立,同时也迎来了对一切价值观的重新评价。这里我们必须暂时停止关于琴道历史的讨论,而以一些关于古琴音乐现状和未来的评价结束本书。” (第160页)“本书的作者是那些既天真又过于自信的人中的一个,我信奉永恒价值的存在。我相信真正美好的事物将会永垂不朽;这些事物暂时可能会被轻视、忽略,或是遭受压制,但是他们永远不会彻底消失。”(第161页)

    中国古琴是一个意义的载体, 富有深厚的文化蕴涵, 其中一个突出表现是, 古琴的形制和音色、 曲韵都充满了象征性。 这种象征精神渊源于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念, 最终落脚到作为伦理观念的物质载体上面。 其重要表现就是以天地作为人的伦理准则的依据。

    备注:

    高氏1910年生于荷兰,3至12岁随其父(任军医)生活于印度尼西亚,种下热爱东方文明之根芽。中学时自习汉语,1934年入莱顿(Leiden)大学攻法律,但醉心于东方学,修习汉语、日语及其它一些亚洲语言文字。1935年获博士学位。此后奉派至日本任外交官。高氏四处搜求中国图书字画、古玩乐器,并成珠宝鉴赏家;通书法及古乐,能奏古琴,作格律诗。1942-1945年间在华任外交官,与郭沫若、于右任、徐悲鸿等文化名流交往。高氏渴慕中国传统士大夫生活方式,自起汉名高罗佩,字忘笑,号芝台,名其寓所曰“犹存斋”、“吟月庵”;并于1943年娶中国大家闺秀水世芳为妻。1949年又回日本任职。此外还曾任外交官于华盛顿、新德里、贝鲁特、吉隆坡等处。1965年出任驻日大使,1967年病逝于荷兰。

    琴言十则

    吴澄,1249-1331年

    一、置琴案上,轸前须容掌许,以便转轸。 身坐正对五徽,则左右手往来通便。

    二、弹弦不得过四徽,盖近岳则聲實故也。下指不得浮漂,亦不得重浊,入弦欲浅,按弦欲实。

    三、鼓琴时无问有人无人,常如对长者在前。

    身须端直,且神解、意闲、视专、思静,自然指不虚,下弦不错鸣。

    四、取声欲淡,又欲自然。其妙在于轻重切当、缓急得宜。若布指濯恶、节奏疏懒,与艳巧多端、声调繁杂,皆琴之疵缪,不可不戒。

    五、琴资简静,无增容声。 然须理会手势,则威仪可观。 若按弦不问甲肉,前指不副后指,而且擘撮拂历、掌腕蹲探无法,是尚未得妙指。 虽在弹,奚以为哉。

    六、琴品欲高。 若抚琴时,色变、视流,甚至伛身叠足、摇首、舞唇,气象殊觉不雅,即知而禁之,则又神情不畅、瑕衅丛生,不如已之可也。

    七、古人制曲,或怡情自适,或忧愤传心,须要识其意旨。 若徒取声,则情与制违。古人风调,何有于丝桐之間。

    八、琴学贵精,多则便不能精。 如从明师学得数曲,当时时调弄,既不失其遗意,而且妙音出于熟习,所谓密尔自娱于斯弦也。 不然多学多废,宁免手生荆棘何。

    九、曰尽礼以尊其道,如风雨市廛不弹是也。 至遇知音、升楼阁、登山、憩谷、坐石、游泉、值二气之清朗,皆际胜而宜于琴者。 反是而对俗子、娼优、与夫酒秽尘嚣,皆恶景也,自当善藏其用。

    十、弹琴养性,非取必于人知。 故好而邀者,宜为一鼓;不则囊琴自适而已.若奏曲不好之前,与夸能流俗之士,亦几无耻,亟须韬晦。

    弹琴杂说

    明·杨表正

    琴者,禁邪归正,以和人心。是故圣人之治将以治身,育其情性,和矣!抑乎淫荡,去乎奢侈,以抱圣人之乐。所以微妙,在得夫其人,而乐其趣也。凡鼓琴,必择净室高堂,或升层楼之上,或于林石之间,或登山颠,或游水湄,或观宇中;值二气高明之时,清风明月之夜,焚香净室,坐定,心不外驰,气血和平,方与神合,灵与道合。若不遇知音,宁对清风明月、苍松怪石、颠猿老鹤而鼓耳,是为自得其乐也。如是鼓琴,须要解意,知其意则知其趣,知其趣则知其乐;不知音趣,乐虽熟何益?徒多无补。先要人物风韵标格清楚,又要指法好、取音好、胸次好,口上要有髯,胸中要有墨:六者兼备,方与添琴道。如要鼓琴,要先须衣冠整齐,或鹤氅,或深衣,要知古人之象表方可称圣人之器;然后浴水焚香,方才就榻,以琴近案,座以第五徽之间,当对其心,则两方举指法。其心身要正,无得左右倾欹、前后抑合,其足履地,若射步之宜。右视其手,左顾其弦,手腕宜低平,不宜高昂,左右要对徽,右手要近岳,指甲不宜长,只留一米许。甲肉要相半,其声不枯,清润得宜。按令入木,劈、托、抹、踢、吟、揉、锁、历之法,皆尽其力,不宜飞抚作势,轻薄之态,欲要手势花巧以好看,莫若推琴而就舞,若要声音艳丽而好听,莫若弃琴而弹筝。此为琴之大忌也。务要轻、重、疾、徐,卷舒自若,体态尊重,方能与道妙会,神与道融。故曰:“德不在手而在心,乐不在声而在道,兴不在音而可以感天地之和,可以合神明之德。”又曰:“左手吟、揉、绰、注,右手轻重、疾徐,更有一般难说,其人须要读书。”

    上古琴论 · 《五知斋琴谱》 1 7 2 1 年版

    昔者伏羲之王天下也,仰观俯察。感荥河出图以画八卦,听八风以制音律。采峄山孤桐,合阴备阳,造为雅乐,名之曰琴。

    琴者禁也,禁邪僻而防淫佚,引仁义而归正道,所以修身理性,返其天真,忘形合虚,凝神太和。

    琴制长三尺六寸五分,象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年岁之三百六十五日也。广六寸,象六合也。有上下,象天地之气相呼吸也。其底上曰池,下曰沼。池者水也,水者平也,沼者伏也,上平则下伏。前广而后狭,象尊卑有差也。上圆象天,下方法地。

    龙池长八寸,以通八风。凤沼长四寸,以合四气。其弦有五,以按五音,象五行也。大弦者君也,缓和而隐。小弦者臣也,清廉而不乱。迨至文武加二弦,所以雅合君臣之恩也。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五音画正,天下和平,而兆民宁。

    雅乐之感人也:性返于正,君臣义,父子亲,消降邪欲,返乎天真。郑声之惑人也:正性邪,淫心生,乱男女之别,动声色之偏。故视琴听音,可以见志观治,知世道之兴衰。故舜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以平天下之心,为太平之乐也。

    琴书曰:琴之为器,创自伏羲,成于黄帝,法象乎乾坤,用宣乎妙道,含太灵气,运九十种声。初制五弦,加于文武,建龙凤之号,通鬼神之幽。其声正,其气和,其形小,其义大。如得其旨趣,则能感物。志躁者,感之以静;志静者,感之以和:和平其心忧乐不能入。任之以天真,明其真,而返照动寂,刚生死不能累,方法岂能拘。

    古之明王君子,皆精通焉。未有闻正音而不感者也。昔者师襄鼓琴,则有游鱼出听,六马仰秣。有形之物,无语之兽,尚能感之,况于人乎!自正音失而琴道乖矣。

    琴能制刚,而调元气。惟尧得之,故尧有《神人畅》。其次能全其道,则柔懦立志。舜有《思亲操》,禹有《襄陵操》,汤有《训佃操》者是也。自古帝明王,所以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者,咸赖琴之正音是资焉。然则琴之妙道,岂小技也哉?而以艺视琴道者,则非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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