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中比较成熟的治理机制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压力型体制。压力型体制是指一级政治组织为了完成上一级下达的目标,将这些目标分解为数量化的任务和物质化的指标体系,层层量化分解,派给下级组织和个人。为了保证实现目标,一般配以目标管理责任制,重要的指标则实行“一票否决制”。在这一体制下,每一集政治组织都在这些评价体制的压力下运行。
二是运动型治理机制。基层运动型治理是一种常规化的治理机制,他和科层制等治理机构有机结合,成为推动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这一机制在党早早期的群众工作中萌芽,成型于新中国初期的土改、剿匪等建政工作;在人民公社制中,基层运动型治理机制得以发展,如在农业生产和兴修水利等过程中,借用军事化的管理手段,动员群众参与“大会战”。改革开放后,大规模的政治运动和群众动员虽不再进行,但运动型治理机制在乡村治理中延续。
压力型体制是科层制自上而下运作的动力机制,以目标责任制为中心,促使下级有效落实上级行政意图。运动型治理则是官僚体系内部门联动的动力机制,以政治动员为核心,打破部门壁垒,加强部门间合作,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两个治理机制的背景、核心制度和解决的问题虽各有不同,却相互补充、互为支撑,过程中中国特色的乡村治理机制。
吕德文:《基层中国:国家治理的基石》P271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