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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开始你需要了解的金融新规

7月开始你需要了解的金融新规

作者: 没事学点啥 | 来源:发表于2017-06-30 14:33 被阅读73次

    2017年下半年马上就要来临,有大批新政策将要上线,其中一些可能会令你的财富缩水,我们一起来关注一下。

    外汇管制新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7月1日起开始实施,境内个人办理购汇时,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

    非居民金融账户将受机构调查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保监会等六部门制定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非居民是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个人和企业。

    从7月1日起要求:金融机构必须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尽职调查、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被调查统计的个人资产信息,不仅仅包括银行存款,还将包括股票、债券、基金、保险等。

    另外,7月1日起,加拿大税务局将把所有非加拿大公民身份的中国人,在加拿大买房、投资、开设银行账户等个人资产细节和个人信息,统统交给中国政府。

    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要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三步走:

    “四板市场”管理办法实行

    今年7月1日起,“区域性股权市场”,也就是大家俗称的“四板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将施行,“四板市场”正式由中国证监会负责业务规则框架的制定和监管。

    区域性股权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降低企业杠杆率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区域性股权市场”只针对省内中小微企业服务,不得跨省提供服务,而沪深交易所和“新三板”属于全国性的交易场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公司都可以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进行股票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等融资行为。

    汽车相关

    继前段时间出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后,日前政府部门又相继发布了交强险、车船税、汽车牌照三大新规。新规将在7月1日施行。

    交强险浮动式交费,违规可能付双倍

    交强险是每位车主每年必须交的,一般家用车的交强险费用是每年950元,而这次交强险新政将改变这一征收模式。一成不变的金额将变成上下浮动的费用,具体数额由车主前三年是否有事故来决定。

    车船税税额上涨,用车成本提升

    2017年7月1日起,各类车辆税额上限即将普遍上涨。大型客车每年税额标准将为480元至660元,中型客车为420元至660元,小型客车为360元至660元,微型客车为60元至480元。

    以普通家轿为例,7月1日之后每年至少需要缴纳360元,比之前足足多了一倍,此前只需缴180元。同时,对征税对象也做了调整,原先享有免税“特权”的各类公车,也将与私车根据同一标准交税。


    除了以上可能会给人带来一些经济损失的新政,其实也有很多新规将为大家的生活带来便利:

    身份证异地受理

    今年7月1日在全国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细化疑难户口落户政策。

    公积金全国联通

    按照住建部的部署,从今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除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和其他多个省会城市已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外,更多地方城市保证在今年7月前上线。系统建成后,我国住房公积金将真正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车牌号可实现“终身制”

    7月1日起,车主的汽车牌号可允许终身使用,换车时无需再申请牌号。

    公安部交管局出台的十六项便民措施规定,今后车辆报废车主可向车管所申请继续使用原车牌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时限为6个月,即车辆报废后6个月内购买新车并提出申请方有效。此外,为了防止有人恶意买卖或变相买卖车牌号,规定车主拥有原车牌号满3年的方可申请继续使用。

    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减至三档

    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正式实施,原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适用13%税率的全部降至11%,涉及农产品、天然气、食用盐、图书等23类产品。同时,对按照17%税率征税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商业健康保险个税试点

    自今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小贷公司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免收增值税

    财政部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获批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2017年1月1日至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征的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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