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的产生

作者: 多姿的苇草 | 来源:发表于2018-04-13 22:15 被阅读0次

    “不管怎么说, 那是我的黄金时代。 虽然我被人当成流氓。

      ……

    陈清扬说, 那也是她的黄金时代。 虽然被人称做破鞋, 但是她清白无辜。 她到现在还是无辜的。

      ……

    陈清扬说, 在章风山她骑在我身上一上一下, 极目四野, 都是灰蒙蒙的水雾。 忽然间觉得非常寂寞, 非常孤独。 虽然我的一部分在她身体里摩擦, 她还是非常寂寞, 非常孤独。

    ……

    陈清扬说, 人活在世上, 就是为了忍受摧残, 一 直到死。

      ……”

    这些是王小波《黄金时代》中的一部分语句,单独抽出来,已经剥离了它的场景,有些东西已经丧失,尽管如此,这些简单的语言依然优美,让我着迷,这感觉如同十八岁时看到穿着吊带装的大胸妹子。王小波主要写两类作品——杂文和小说。杂文的特点是语言幽默,思考深刻;小说相对复杂一些,除了语言风格幽默外,题材偏黄,欣赏时要有足够的定力,但如果除了把它当做黄色小说看之外还能看到其中对生活哲理的思考,那就有巨大的收获。

    王小波是当代中国作家中,思想最深刻的人。我绝不愿意在其中加上“之一“。人的一生中能做到有趣或深刻中的一种,那已经是了不起的存在,王小波做到了非常有趣和异常深刻。如果他还活着,开着公众号,我一定打赏几块钱,表达我的慷慨和膜拜。

    有两样东西,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它们的体会更深。这两样东西分别在《黄金时代》和《思维的乐趣》里。

    大学毕业两年,同学举行婚礼。许多关系密切的朋友都来参加。老同学共聚一桌,手枪点射一圈之后(每人敬一杯),眼神迷离,声音高昂,不知道是谁说了一些矫情的话,我突然情绪失控,心中悲戚,痛哭流涕。估计老同学看到我如此伤心,定是料定我暗恋这位结婚的女生了。

    那一刻,我想起的是《黄金时代》,过往的岁月没有留给我多少精彩之处可堪回首,想想糟糕的地方无处不在,但那确是我最好的年华,二十几到三十之间。我想起《黄金时代》的故事,王二在最好的年华里当青春挖地洞,当然最重要的是遇到了陈清扬,搞了破鞋。

    他说,不管怎么说, 那是我的黄金时代。 虽然我被人当成流氓。

    我喝了好多杯啤酒,喝到眼泪都流出来了。突然,我跟我的过去达成了谅解:不管怎么说,那是我的黄金时代。虽然我走了很多弯路,也没有遇到陈清扬这样的女人。但旁边的女同学安慰我的时候,我揉着眼睛,顺势就靠到她的肩膀了。

    我和我的过去达成了谅解,和对父亲的情绪达成了谅解。

    另一样东西是思维的乐趣。有所经历的人定然能明白思维的乐趣,它跟其他乐趣,如吃喝拉撒,性爱等,有巨大的不同。吃和性之类的乐趣,事情停止之时,乐趣消失,有时还会伴随程度不等的失落。当然这里只是强调思维的乐趣与其他乐趣的不同,绝不是倡导扼杀其他乐趣,相反,像性爱这样的乐趣,当然要大力推广的。这里的意思是除了这些的乐趣,还有一样我觉得级别比较高的乐趣——思维的乐趣, 可以追求。

    如果一个人从来没经历过思维的乐趣,那我肯定说不明白给他听的。如同一个没经历过性关系的人,是永远不能通过书本和他人描述来认识性的感觉。

    有些东西不需要太多的努力就会热爱,比如漂亮的女人。但思维的乐趣就没有那么简单。大体上如果不忍受一些痛苦,是没有机会认识它的。这些认识是从我学习英语和统计学中渐渐领悟。

    一开始的时候,我只是内心认为英语重要,理应掌握。看了很多英语牛逼的人的心经,这时候的心情当然是急切的,就像要寻找《葵花宝典》一样。有一些是为了卖广告的,自然可以胡说八道,有一些就是真心实意把自己的学习心得说出来跟大家分享的,这种人有尼采的心胸(尼采想做太阳,为大家发光)。钟道隆是一个我非常敬仰的人,他非常无私地传授自己的逆向英语学习方法,他指出当代人学习英语的通病——浮躁,急功近利。既然找到了问题根源,那就对症下药,不急躁,慢慢来。所以逆向就是这个意思。我找来慢速VOA,一句一句听写,从一开始的五分钟材料需要4小时,到后面大约一小时。听力有了不少进步,这个过程,没有快乐可言,只有痛苦,发现自己很多发音是错的。我不停地纠正发音(用赖世雄的美语发音材料),过程依然是痛苦。个把月之后,我不痛苦了,能够习惯听写一两个小时这样的事情,发音不准就反反复复练习。有空闲的时间看美剧,不看中文字幕, 反反复复地听《老友记》。到现在,我几乎所有的学习材料都是英文的,看着美剧不用看字幕,我感受到学习英语的乐趣。我终于他妈的爱它了。

    读统计学的博士,为了提高对应的数学功底。我去啃《asymptotic statistics》,这本书的作者被称为同代统计学中最强的男人。第一个学期,我陆陆续续看了几章,兴趣索然,不爱。这个学期,看到上述关于作者是同代统计学中最强的男人,我也想称为那样的男人。所以我开始看起来,我想起学英语的过程,制定了水滴石穿的策略——每天分好多个小阶段来啃它。我把它比作草原上的纯种野牛,营养价值高,但皮厚,没有锋利的獠牙绝对食不到。我通过吃了几只小羊来磨牙齿,现在已经咬到了它的脖子,尝到了一点甜头。有一天,我领悟了好几章的关系,内心升起了许多乐趣,像一次重来没见过的高潮。

    通过这两件小事,我发现我们常常理解错了兴趣的规律——总以为兴趣只和爽字密切相关。而真相是兴趣和痛苦紧密相关。

    如果不忍受痛苦坚持做,有些乐趣就没办法到达;如果不忍受痛苦追求成为专家,有些乐趣就永远不知道。

    所以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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