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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需要“明得的知识”

教师需要“明得的知识”

作者: 耕耘三尺有天地 | 来源:发表于2018-11-15 22:23 被阅读6次

    王阳明主张,依照不同的为学方法可获得三种不同的知识:记得的知识——为学者通过记诵的方式所获得的知识,还未对知识有明晰的理解,更谈不上将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晓得的知识——为学者对知识有一定程度的理解,但这种知识仍然是一种外在的知识;明得的知识——是一种内在的知识,是一种经过长期的实践体验与思考后获得的知识,它既是对内在良知本体的明了,也能自觉地外化为行为。

    从公共——个人视角出发,我们可以把教师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分为教师的公共知识和个人知识两种类型。教师的公共知识,指的是为公众共有的、命题性的学科专业知识和学科教学知识,它具有理论性、公共性、普适性和可交流性等特点。这种知识,对教师的专业能力发展具有基础支撑作用,它可以在学科课程“一般教什么”和学科教学“一般怎么教”两个方面,给学科教师提供方向性的理论指导。教师的个人知识,指的是为学科教师个人所有的、缄默性的学科专业知识和学科教学知识,它具有实践性、个体性、情境性、缄默性、整合性等特点。这种知识,对学科教师的专业能力发展具有直接支撑运用,它可以在学科课程“实际上教什么最好”和学科教学“实际上怎么教最好”两个方面,给学科教师提供最精准的实践指导。毫无疑问,公共知识和个人知识二者在支撑学科教师的专业能力发展中所起的作用都是极为重要的。

    同公共知识相比,个人知识因为不具备普适性,所以不被纳入“真理”范畴,历来不受人们重视。但实际上,即使是公共知识,其普适性也是有限的,也只能是局部的“真理”。从某种角度讲,个人知识要比公共知识有更深、更广的内涵和外延。正是个人知识总是同具体情境有密切关联的情境性,造就了它的实用品格。个人知识是存在于人脑中的、由个体主动建构的、具有个人意义的知识体系,是基于教师先在的经验对教育公共知识的吸纳及在实践中自我创生的知识结果,与外在于个体存在的知识体系不同,它沟通了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的联系。优秀的教师特别是专家型教师,比起一般教师,更依赖自身极具个人色彩的教学智慧。这样的个人知识,也就是王阳明所说的“明得的知识”。

    当然,优秀教师在生成的个人知识中,或多或少会有在学理上站不住脚的内容,需要我们保持一种审视的眼光。尽管个人知识的创生有风险,辛苦创生出来的个人知识可能不完美、不正确,但要获得专业能力发展,每位教师必须积极参与到这个过程中来。

    教师要在“教什么”的本体性知识方面和“怎么教”的条件性知识方面,建构起具有个人特色的教师知识,这两方面充分融合,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发展水平。

    教师建构属于自己的个人知识,可行的路径是将公共性、理论性的“知”,通过自身的教学反思和经验积累、研究课或观摩课的听课或比赛、向老教师学习、有组织的教研活动、和同事的日常交流等,转化为个人性的、实践性的“识”。(18.11.15《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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