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婚论嫁,那可是人生当中的大事,每个人对于自己的婚姻,都是非常重视的,为之付出人力、物力和财力那也是心甘情愿的,可是我这位上饶市的朋友拿了彩礼订婚,女方高女士称不愿意两人交往,双方只是普通的异性朋友,甚至不透露自己的住所和工作单位,拒他千里之外。
每年春节回家过年,一直有人想替他做媒,可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2017年新春也不例外,这位媒人很快就给姚先生介绍了一位老家附近的女子。这位女子刚巧是三年前相亲是遇见的,不料再次重逢。三年前,姚先生对她表示好感,意外的缘分竟让两人又见面了,姚先生更是心生痴迷。一开始高女士对姚先生并不待见,经姚先生的热情感染和家里人的协商,高女士表示同意先双方试试看,且要求拿出30万彩礼,作为在杭州买房的首付。商谈好后,姚先生家里拿出了14万元的定金给女方,随后两人外出杭州上班了。
其实早在2016年春节姚先生也成功相亲异味女子,交下定金8.8万,由于女方太黏父母,不和姚先生独处,极少应约,久而久之,双方出现一些争执,将近一年下来,不欢而散,女方拒绝退回定金,至今彩礼未追回一分钱。
姚先生说,他现在有点后悔这么着急的和这个姓高的女人定亲了。这定亲的钱,也是他和父母一点点挣出来的血汗钱。
这几票彩礼账单,不是一个新话题,却是一个沉重的社会话题,天价彩礼原本就带给居民日常生活造成极大负担,乡下这些相亲的老习俗,什么时候就变为骗子逍遥诈骗的幌子,变为女儿家的一股戾气。姚先生说“我父母心里有口气,希望通过我的成功订婚给抒发出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双方感情好才能水到渠成!世界是会变的,这些老习俗在今天的世界里面同样受用吗?
律师说,如果女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结婚的幌子,收取彩礼后,就拒不见面、联系不上,或手机长期关机、换号、不接电话,也不说清楚自己的家庭地址等基本信息,既不与男方结婚,也不退还彩礼,这种行为应当是诈骗行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如果按照民间风俗习惯收取了彩礼,后双方因相不中而退婚,女方拒不退还彩礼,但没有逃匿,这种行为不算诈骗,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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