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兰·巴特在继承了索绪尔“语言与言语”,“能指与所指”等一系列符号学分析的成对概念后,将其分析的范围从语言符号扩展到了大众文化领域。索绪尔指出了符号意义建构的可能性,罗兰·巴特则回答了意义是如何建构的,意识形态是如何渗入的。巴特在将服装区分为“真实服装”、“意象服装”、“书写服装”三种系统后,以书写服装为主要研究对象展开了叙述。
他采用了语言学中的一个操作模型:对比替换测试,人为的改变书写服装结构中的某些术语,整理出了一个共变项,从而确立了这一结构中的某些对比项。例如,巴特提到了服装杂志中某些叙述:这件大号的长袖羊毛开衫没有里衬时显得很朴素,如果正反都可穿则显得很明快。在这个句子中,存在两种共变:服装的变化(有无里衬)引起了特性的变化(朴素或明快),反之,如果特性想要变化,那么服装也要发生相应的改变。把所有表示这一结构的表述结合在一起,就可以假定两大对比项的存在:一个是服装的特性,另一个则是个性特征。而个性特征可以进一步延伸为事境特征,因为不同的个性特征(朴素、明快等)实际上暗示了不同的世事情境(晚上、商场等),当然,在一些书写中,从服装到事境是直接的,不经过个性特征暗示的,例如:这些鞋子适合步行;这件裙子适合午后休闲等等。因此,将这类书写总结后,可以发现书写服装的一面是样式、布料、颜色等,一面是职业、状态、情境等,罗兰·巴特将其进一步简化,描述为“服装”与“世事”。
而服装与世事这两项还无法完全概括罗兰·巴特研究的整个文字体,他又提出了“服装”与“流行”两个对比项。因为许多书写十分简单,并不涉及个性特征或世事情境,它们只是简单的描述服装:胸系带系于背后,领子系成小披巾状等。在这样的描述中,只展示出了“服装”这一个项,然而作为对比替换测试的研究对象,服装一定会创造另一个对比项,以实现对比替换的共变。罗兰·巴特将这个对比项阐述为“流行”。他解释道:一件衣服的每一种描述都有其特定的目的,即表现流行,或者更确切的说是传递流行,任何一件加以注释的衣服都与流行时装保持一致。[]巴特将流行时装看做一个规范的整体、“一套没有量刑等级的法律”,因此当书写服装的描述发生变化,作为对比项的“流行”就会向“不流行”转变。这样,另一对对比项“服装”与“流行”便出现了。需要指明的是,在这两对对比项中,服装与世事是明确的,而流行则是含蓄的,并且流行作为一个共变项,其变化并不像世事那么多元,它只在“流行与不流行”之间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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