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在已经有的功能上进行扩充
继承关系: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子类最低也要维持和父类相同的功能,子类也可以进行自己的扩充,例如扩充属性与方法,可以重用父类中定义的方法与属性
继承的使用限制:理论上子类可以操作父类的共享,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说,继承也是存在限制的
1.子类的实例化对象之前一定会先实例化父类对象,默认调用分类的构造方法之后,在调用子类的构造方法,进行子类对象的实例化,在子类调用构造方法之前有实例化父类super()。在无参时候写与不写是一样的
2.构造方法的调用就一定要放在构造方法的首行
3.如果父类中没有提供无参构造,那么这个时候就必须使用super()明确指出你要调用的父类构造方法
4.java中只允许单继承不允许多继承,可以采用多层继承
5.在继承时候子类会继承父类的所有结构(私有属性,构造方法,普通方法),所有的非私有是显示继承(直接调用),私有的属于隐式继承(通过其他形式调用例如setter getter),子类能使用的都是非private的属性,与方法,而所有的private都不能直接使用
总结:实例化子类之前一定实例化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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