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小荷曾经无数次的说过,她不喜欢秋天,不是一般的不喜欢,是很不喜欢。
不喜欢的理由很多。
小时候曾经得过一场大病,差点要了小命,就是在秋天的雨夜。妈妈着急慌张的抱着她去医院,不慎摔伤了右小腿,那块银元大的伤疤至今还清晰刺目,让她久久不能释怀。
年少时那场若有若无的初恋,在初秋的校园黄昏发生,又在暮秋的风中凋零。男孩的模样,总好像被一片秋天的叶子遮挡,残存在记忆深处的,只有一个宽宽的肩膀,和一个渐行渐远的背影。
好像每年的秋天,总感觉有些病恹恹的,这让她无数次的想起林黛玉。曾经去大医院全面检查过,器官无任何毛病。但是,情绪却总是莫名的低落,惆怅、孤独,每时每刻都好像很失落,却没有具体的对象。
在秋天落雨的夜晚,被嘀嗒的雨声扰得睡不着。自己总结,其实就是为很多无来由的小事情小情绪伤感,像豪华大酒店卫生间里如厕的抽纸,这种低迷落寞的情绪总也抽不完。
……
不管怎样,就是不喜欢秋天的吧!
那片象征收获的金黄,那美丽无比的红枫叶,从来没有吸引过她的眼球,闯进过她柔弱的心房。
日子如常,每年秋天依旧会来,她也保持着一贯的不喜欢。
余小荷在秋天里,常常会不自觉的微眯着双眼,眺望远处天边一片又一片的云朵。有时一个人会眺望很长时间,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总喜欢这样。
四季的轮回,是自然的古老法则。无论喜欢不喜欢都要过下去,虽然每年的秋天余小荷总感觉,一个季节比其它三个季节加起来还要长。但她,还是耐着性子过完每一个属于她的秋天。
特别是下起缠绵的秋雨来,更是不知道停息。天色阴暗,雨声淅沥。隔窗远望,一片雾蒙蒙的。每到这个时刻,总是哪儿也不想去,只想窝在房间里。打一个哈欠,伸一个懒腰,睡一个不愿醒来,又没有梦来惊扰的长觉。
而她,又是嗜睡的女子。一天的光阴,总有一大半的时间想睡,头脑昏沉,睡意朦胧。
所以,她总是喜欢晚上,喜欢在万籁俱寂的深夜时光里,守在一盏灯下,去无边的遐想。
当然,能有个懂自己的人就更好了。
二十八岁的那年的初秋,她遇到了江浩哲。
那时,她的生活有些糟糕。拉扯着年幼的儿子,整天和不求上进,喜欢吃喝赌钱的丈夫,除了吵架别无他话。
其实她是个害怕吵架的人,小时候,父母经常吵架。一个家,整日不见炊烟升起,却随处硝烟弥漫,内战不触也发。
幼小的她,期盼父母的呵护关爱,得到的却总是父亲的咆哮怒吼,以及母亲低声隐忍的抽泣。
沉默、懂事,是余小荷留给熟悉人的印象。
不热情不主动,总是对什么都淡淡的,让初结识她的人感觉有种疏离感。但当和陌生人打开话匣子之后,她其实是个健谈的人。
薄薄的单眼皮,会在话语间溢满了神采。
其实在陌生人面前,她更能放得开。觉得对方不了解自己,以后可能不会再有交集,反倒可以敞开了去说。
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会像陈年干枯的茶叶,遇到了适宜浸泡她的水,渐渐的丰盈起来。
而她总说自己是个简单的人,期待简单的生活。希望遇到一个大她很多的人,能真心待她,粗茶淡饭度过一生,就已足矣!
可是,她的愿望却没有实现。
因为父亲突然患了重病,住了几个月的院,虽然生命没有大碍,人却躺在床上无法再站起来。
瘦弱的母亲,年幼的弟弟,她急需找个依靠。就这样,中专毕业参加工作没多久,她就通过别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丈夫。
初识,觉得一切还都不错,符合她结婚的对象。可是,婚后,所有的一切就变了样。她有时觉得自己活在了母亲的轮回里。
婚姻之于她,几乎像一场灾难,更别提什么依靠了。可她,内心里又是那么传统的女子,想逃离却又没有足够的勇气。于是,日日煎熬着。好在儿子一天天长大,很懂事。而她还有一份不算太忙,也不令她讨厌的工作。
因为参加行业的一个会议,她和他坐在了一起。从来不热情不主动的余小荷,保持一贯的沉默。
江浩哲微胖,白净。穿着淡蓝色的衬衣,中等身材,虽然没有开口讲话,却给人一种容易接近的感觉。
隔了十二年的岁月烟尘,余小荷仍然清晰的记得,当时初相遇时的情景。
许是前世有缘,安排今世来相见。
她不想坐在前面显眼的位置,就在会场后面寻一处僻静坐下。他是来的有些晚,随便找个空位子坐下。
台上的人在讲,不知道怎样开了头,两人开始小声慢慢聊了起来。
会场外有几棵树树,透过窗户玻璃,可以看到片片黄叶在凉意渐深的风中飞舞。
不喜欢秋天的余小荷,正在与江浩哲聊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
说不出为什么,她在与他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中,竟然有种极放松的感觉,身上的盔甲像鱼鳞,在他微微的笑意里片片凋落。
会议结束后,他们互留了电话号码。
她站在路边一棵树下向他挥手告别,那一刻,似有一丝惆怅。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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