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退市在即 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创投商学趋势就业创业研究院荐
【中弘股份退市在即 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中弘股份(000979.SZ)自10月19日开市起停牌。深交所已启动中弘股份股票终止上市程序,将自公司股票停牌起15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接下来创投商学趋势就业创业研究院将带你走进今日分享内容
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中弘股份(000979.SZ)自10月19日开市起停牌。深交所已启动中弘股份股票终止上市程序,将自公司股票停牌起15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中国经营报》记者发现,在目前中弘股份前十大股东中,有多只机构资管或基金产品位列其中,尽管多只产品自2018年3月起便开始做出减持动作,但至10月18日停牌止,机构合计持股仍占较大比重。
值得注意的是,8月14日,因中弘股份披露的2017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安徽证监局决定对中弘股份进行立案调查。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华浩表示:“如果因虚假陈述被罚,股民包括机构投资人均可依法进行索赔。”
持续减持仍被套
根据中弘股份2018年半年报,目前机构持股中占比较多的为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财富”)旗下两只一对多专户产品增富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增富1号”)和硅谷天堂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硅谷天堂2号”)。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信息,增富1号和硅谷天堂2号分别于2016年3月22日和2014年11月25日备案成立。其中,增富1号因2016年4月参与中弘股份非公开发行成为前10名股东。
在2016年4月的非公开发行中,除招商财富外,还有齐鲁资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资管”)和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两家机构。参与定增的产品分别是齐鲁碧辰8号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齐鲁碧辰8号”)和国都景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都景顺1号”)。根据中弘股份2018年半年报,截至6月30日,上述两只产品持股分别为0.66%和7.87%。
中弘股份的危机始于今年初。1月1日,中弘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中弘卓业对外提供2亿元债务本金及利息1350万元担保逾期,导致所持有的中弘股份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
随后,上述三只资管产品在2月至3月均计划减持,其中齐鲁碧辰8号因到期清算,拟减持其持有的100%中弘股份股权;增富1号和国都景顺1号均计划减持不超过总股本6%的股份。
至计划减持期限届满,齐鲁碧辰8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2%股份,减持后仍持有0.66%;增富1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减持后剩余9.54%股份;国都景顺1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1.9807%股份,减持后仍持有6.89%股份。根据公告中披露的减持均价,三只产品的此次减持均有不同程度的亏损。此外,9月26日中弘股份再次发布公告,增富1号拟再次减持不超6%股份。
寻求重组欲翻身
齐鲁碧辰1号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齐鲁碧辰1号”)和招商财富硅谷天堂2号则是因为2014年12月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成为前10名股东,且到目前为止,并未在上市公司公告中发现上述两只产品的减持计划。根据中弘股份2018年半年报,截至6月30日,上述两只产品持股分别为6.14%和1.95%。
此外,除上述资管或私募产品外,南方基金的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南方中证500”)因持有0.52%股份,也在十大股东之列。与上述三只产品减持动作不同的是,南方中证500在2018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均有不同程度的加仓,持股比例自0.26%分别增加至0.41%和0.52%。
南方中证500成立于2013年2月16日,为被动指数型股票基金,据数据,其最新规模为242.13亿元。南方基金方面表示,因该基金为指数基金,需要按照中证指数公司的规则来操作所致。
中弘股份退市后,无论是普通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人均将遭受损失。包括机构投资人在内的中小股东们怎么办,机构持有人又会有怎样的动作?
中泰证券资管和招商财富方面先后对记者表示,公司所涉产品为机构定制产品,因是私募性质,按照监管要求,不能透露产品情况。
“退市后,股民还是股东,并不影响他们的股东权利,但股票转让没有像在二级市场这么方便。”刘华浩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倘若退市成行,公司股票将进入退市整理期,并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45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据数据,自2001年至今,共有58只个股从沪深市场退入股转系统,如今年退市的吉恩3(400069.OC)、昆机3(400068.OC)等。从每日行情数据看,转板后的吉恩3和昆机3在交易日仍有少量成交额。
“不管是个人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在证监会对中弘股份作出正式行政处罚之后,可以基于《证券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向中弘股份以及相关的直接责任人提起索赔诉讼。”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表示。
此外,中弘股份目前正在寻求重组。根据上市公司公告,2018年9月30日,中弘股份与宿州国厚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州国厚”)及中泰创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创展”)共同签署了《经营托管协议》,拟借助宿州国厚的管理团队在不良资产管理运营及中泰创展在债务重组和金融服务方面的经验,使中弘股份尽快摆脱困境。
创投商学趋势就业创业研究院将教会你用创业者的思维投资,用投资人的格局创业。
想获得更多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创投商学”
获取相关资讯,请点击相关文章链接基金周报:纳斯达克领涨全球 基金市场债强股弱创投商学趋势就业创业研究院荐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