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我对面坐下,穿着Burberry那款米黄色的经典风衣,脚上登着精致的Ferragamo细高跟鞋,坐下的时候,她把手袋放在桌上,大大的Hermes LOGO,衬着她藕白的一截手臂和纤细娇软的皓腕,差点闪瞎我的钛合金狗眼。
这个半辈子见过了大风大浪的女人,可称得上是在奢侈品堆里一路杀过来的。虽算不得一把年纪,但到了儿也不能称一声年轻,只是精致妆容和娇生贵养,就像兑了防腐剂,总不至失了风度罢了。
坐下之后,她不说话,先是抿了一口咖啡,在骨瓷的咖啡杯边沿留下一圈明显的艳红。我在心里咕哝着这一下总有十几二十块,捏紧了钱包,生怕里面数量占据优势的钢镚漏出来。
过得怎么样?
她终于开口,对着我的时候,我只注意到她耳朵上那两颗盛开的BVLGARI 耳环,总感觉下一秒,它们就要把她单薄的耳垂坠出血来。
嗯...还可以吧。
我含含糊糊地咕哝,而怯意就像指缝里的沙子,一不留神就漏了出来,把我的故作淡然撕开了一道口子。
现在在做什么?
她的声音不紧不慢,带着贵族式的慵懒和傲慢。
换了家新公司,做生鲜。
生鲜?
她把咖啡拿起来啜了一口,掩住嘴角扯出的一丝不屑。但大概是和上流社会接触久了,她倒是有了滴水不漏的表情管理与情绪管理体系,放下杯子时候,她已经恢复了之前那种云淡风轻的表情。
嗯...那你今天来找我,是想做生意?
是。
我把心里的底气叠巴叠巴,叠的稍微厚了点,才蹦出了一个肯定的音儿。手指头伸到了嘴边,又被我强行按了回去。
该死的,紧张到想咬指甲。这是什么小家子气的习气?
我们算是老相识,我不会诳你,它真的是个好东西,肉质鲜美,吃一口想第二口。
嘿嘿!
她笑。
鲜好,我就喜欢小鲜肉。
我被她逗笑了,但是解释得一本正经。
这种鱼还有个最大的反人类特点,那就是年纪越大,肉质越鲜,营养价值也越高。
怎么?逆生长是怎么的?
她来了兴趣,今晚头一次眼里显出了光。
我把手机戳到她鼻子底下,用事实证明鲟鱼的浑身是宝。
这么神奇?
她显然对此十分心动,起初那点子众星捧月出来的冷淡劲儿被心里的好奇冲了个干净。
但我知道,她不过也就是一时新鲜,毕竟她这样的娇娇女,什么大世面没见过,若不是最好的,面子给足了,大抵不会入眼,入眼了,也总不会走心。
我收起手机,向饭店的侍者抬手致意,不消一会儿工夫,金棕色的小餐车骨碌碌推过来,
空空荡荡的餐车上,躺着一个盘子,上边盖着泛金属光的罩子。
掀开罩子,斗大个盘子,里面三头小方拱着中央一个小圆球。
满眼都是熬心费神的匠气。
嗯...还有人民币的酸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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