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朋友圈看到一组16岁打篮球和36岁打篮球的对比图,真实得让我哭笑不得。比如,16岁的时候打球崴到了,立马跺跺脚又重新上场,而36岁崴到了则立马往医院奔去。又比如,16岁打球是一群人结伴往球场去,而36岁打球再也找不到同伴了。篮球还是那个篮球,但味道却不一样了。
我16岁时也很迷篮球,每天放学就抱着球使出吃奶的力往球场方向奔去,生怕晚来一两秒就占不到场。学生时代爱好很纯粹,闲暇就练球,还看各种篮球干货,只为能在野球场上多赢几场。那时候最讨厌下雨,下雨就意味着不能到露天球场打球,也没有经济条件去体育馆,只能在客厅里运球,拍到让正在看电视的老爸不耐烦了才作罢。
这种热爱也贯穿了我大学时代,那会儿宿舍楼下就有篮球场,每天早上都会早早起来自己到球场练球,晚上还会跟同学打打比赛,一天下来起码有三个小时在球场度过。我的宿友不理解,他说我花这么多时间在篮球上有什么意义,又不能去打NBA,我当时就把白眼翻上了天,我喜欢篮球跟他喜欢打网游一样是个人爱好,为什么非要把个人爱好看得这么功利?不过说实话我虽然花很多时间在篮球上,但其实技术也不见得有多么精湛,享受着在球场上挥洒汗水的过程就是最大的满足了。
大学毕业后还会偶尔跟朋友出来打打球,但如今26岁的我已忘了多久没碰过篮球了,这样的情况一方面是因为工作后大家有了更多的娱乐方式,越来越难约到球伴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过去对运动护理不够重视,现在膝盖多少有点小毛病,不敢再做太剧烈的运动了。如今虽然没有继续到球场上打球,但还是会关注篮球赛事和相关公众号。爱好仍在,但已不及过去那般浓烈了。
有人说16岁的时候,我们一无所有,但是却拥有着生涯巅峰的身体,敢打敢杀敢拼抢,仿佛有着用不完的精力。36岁的时候,我们该有的基本上都有了,只是早已一身伤病看着野球场上那帮小子们,满眼都是自己年轻的模样。说来多少有些心酸。
想起陈奕迅《夕阳无限好》里面的一句歌词:“多好玩的东西,早晚会放低。从前并肩的好兄弟,可会撑到底?”我想篮球之于我也是如此,到头来变的不是篮球,而是我们自己本身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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