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关系从来难以和谐,和谐是属于社会主义的。
写在前头
我的婆婆没有背地里对着儿子装可怜的心机,也不曾对我甩脸色恶言相向。相反,她身上集成了广大中国农村妇女的各项传统“美德”,安分守己,吃苦耐劳,惟“夫”与“子”之命是从。
对于在异地自由恋爱的小姑娘来说,婚前婚后的差别微乎其微。平时各大外卖APP叫个遍,节假日拿起护照满世界寻找诗与远方,只有大过年礼节性地拜访公婆家,小住几日,彼此客客气气,相安无事。
然而,“婚姻是两个家庭的结合”这一真言从第三代的降生开始应验。双薪家庭无力带娃只得依赖老人似乎已成为这个社会的一种默契。奶奶更是惊吓于上海动辄万八千的保姆费,主动请缨来照顾大胖孙子,一来省钱,二来放心。
于是,一年之内,二人世界直接膨胀到三代同堂,猝不及防却又无可奈何。
你在担心什么?
老公总会这样问。冠冕堂皇的理由自然可以有一箩筐:害怕两代人育儿理念冲突矛盾四起;担心老人年纪大了体力跟不上,等等等等。然而,我的心里明白得很,与婆婆同在一屋檐下,就像是尴尬症犯病,说不上哪里痒却又浑身不自在。
我们的舒适距离是多少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可以反映出相互之间的亲密程度。
根据美国人类学家爱德华·霍尔博士的理论,社交距离可分为四种,分别是:安迪小包总这种热恋情侣或夫妻间的亲密距离:0~45厘米;22楼五美亲朋好友般的私人距离:45~120厘米;安迪在办公室纵横捭阖时与部下维持的礼貌距离:120~360厘米;以及关关第一次在酒吧见到谢童时相隔的公众距离:360~750厘米。
那么,对于婆婆,因为口头上叫“妈”就理所当然是私人距离了吗?别自欺欺人了!在英语中,婆婆叫做mother-in-law,也就是说婆媳仅仅是从法律角度上的母女关系。原本陌路的两个女人因为爱着同一个男人而结成的亲属关系,缺少的是血浓于水的本能联结和日积月累的感情基础。
与婆婆同住意味着双方原本的舒适距离被打破,势必带来不同家庭观和生活方式的碰撞。之前偶尔见面时彼此收起的个性无处遁形,各种缺点被无限放大。交集越多,摩擦越多,看不惯越甚。你动了我的梳妆台,我多买了两件衫都会引发世纪大战。
所谓距离产生美,与婆婆更是距离营造和平。因而,婆媳这种强行结对的相斥关系应介于礼貌距离与私人距离之间,不失礼貌地维持最大的私人距离,以现实情况与个体差异为弹性。若是碰到对婆媳双方互相认定是前世失散的母女,相见恨晚,那也是值得上“感动中国”的美谈一桩。
谁越界了?
中国人的家庭观往往缺乏界限。父母决定未成年子女的吃喝学玩自然不在话下,参与成年子女找工作上班相亲交友甚至婚后生活的也大有人在,宠溺孙子孙女到无以复加的也不足为奇。
不仅是长辈对晚辈经常越界,子女也时常对老人予取予求。成年子女视父母为免费劳动力或行走的钱包,不是违背老人意愿长期将其留在陌生的大城市带孩子,就是伸手要房子车子婚礼钱的啃老族。
我们为何日渐模糊了家庭成员间的界限?我们往往容易将自己的人生与至亲的人生自行绑定,甚至将对方的生活当作自己的人生,荣辱与共。付出越多,移情越多,越难以分清这原本应是独立个体间的奏鸣曲,而非以老携幼的广场舞。
有些越界出于无奈,又既定现实,比如我,如何破?大概只能尽可能守住底线,控制期待,放宽标准了吧。你可以评论我花钱大手大脚,但不能阻止我用自己赚的钱减轻家务负担;我可以建议你明日菜单,但绝不对口味横加抱怨。
写在最后
短期内,我还是会跟婆婆在同一屋檐下生活,摸索彼此之间的界限,寻找适合我们双方的舒适距离。
媳妇总要熬成婆,婆婆也曾为人子女。如今,我要告诫已为人母的自己,每一个孩子都是天使,他们的到来,完整了我们的生命,但并非我所独有,请守好我们之间的界限。
最后的最后
“你的儿女,其实不是你的儿女。
他们是生命对于自身渴望而诞生的孩子。
他们借助你来这世界,却非因你而来,
他们在你身旁,却并不属于你。
你可以给予他们的是你的爱,却不是你的想法,
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思想。
你可以庇护的是他们的身体,却不是他们的灵魂,
因为他们的灵魂属于明天,属于你做梦也无法到达的明天。
你可以拼尽全力,变得像他们一样,
却不要让他们变得和你一样。
因为生命不会后退,也不在过去停留。
你是弓,儿女是从你那里射出的箭,
弓箭手望着未来之的箭靶,
他用尽力气将你拉开,使他的箭射得又快又远。
怀着快乐的心情,在弓箭手的手中弯曲吧,
因为他爱一路飞翔的箭,也爱无比稳定的弓。”
——纪伯伦《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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