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完了盗墓笔记,8.23-8.30共计一周。
其实这是个悲剧。
小说是怎么写出来的,尤其是这种长期更字数又多的,肯定是一开始就想好的骨架,不然前后怎么呼应,画了这么大的一个饼,真是不容易。不知道三叔是有过经验还是脑洞大的出奇,画面感扑面而来,人物栩栩如生。
最震撼的不是各式各样的墓、各种各样的妖魔(基本这种剧情就“快进”过去了,不然晚上真的很害怕……),而是最后几章,两个场景:吴邪化妆成三叔的时候、陪小哥进长白山的时候。
要我说,这小哥完全就是一实力派偶像,有才有能力,冷酷的样子,感觉长得应该也不会很差吧哈哈;胖子是最有生活的人,到什么时候都是一副乐天派,小事故不断,大事不掉链;那些大人们就显得处心积虑了,一个又一个的计划,一个又一个的面具,是不是最后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名字就是代号而已,不重要,重要的是记忆和自己。
我一直觉得人是靠记忆活的,三叔说很多人都想忘记过去,而幸运的忘掉过去的人又拼死拼活的像找回记忆。为什么?因为没有记忆,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人这个社会动物,靠做过的事、说过的话、关系网朋友圈活着呢。
自己。是得过出自己的样子,不然和解某带面具装三叔有什么区别?他们那一代不是给自己活,但我们可以啊。不然,为什么白白到世上走一遭?想想时间的长度宇宙的宽广,你要为人类做什么惊天地的大事吗?我怕我目标太高做不到,先把自己养活,为国家贡献点GDP吧,这是力所能及的,再伟大一点的事以后再想。
1.经历过的感悟和道听途说完全是两个样;
2.在什么山头唱什么歌,没有感同身受这回事,不当“三叔”吴邪还是天真,领导人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3.宿命?有这回事吗?
4.妖魔鬼怪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心;
5.希望我可以一直“天真”下去,安稳平静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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