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文化部办公厅公布了第一批第二次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名单,山西省太原市、江苏省苏州市等19个城市位列其中,加上第一批第一次26个试点城市,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共有45个城市确定为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文化部办公厅公布了第一批第二次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名单,山西省太原市、江苏省苏州市等19个城市位列其中,加上第一批第一次26个试点城市,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共有45个城市确定为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
此次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次试点城市共19家,由文化部在各有关省(区、市)修改报送试点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根据文化部文化产业专家委员会评审意见,经商财政部研究确定。文化部要求各省(区、市)文化厅(局)牵头组织本省(区、市)试点工作,督促试点城市认真落实试点工作方案,并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资金保障、激励措施、宣传推广等保障工作,以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年初,在2017年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上,有消息传出,今年将着力增加文化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积极推进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开展文化消费提升行动,今日第二批次国家消费城市试点的公布,无疑是对此前政策的落实。
近年来,伴随我国整体经济水平的提高,文化消费在居民消费类型中所占据的比例也越来越高,对整个国家文化产业来说这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行的时代,行业水平和效应成为决定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加速文化产业发展,是大势所趋。

政府相关部门要做出积极的推动作用,作为政府文化部门,首先要从大局上把握文化发展的方向,不能让文化消费偏离了正确的方向;再者从政策层面要制定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规范制度,加强指导和监督,保障文化产业良性发展;同时对于重点文化产业区域,也可以配合当地文化产业龙头集团,因地制宜制定文化发展计划,打造特色文化产业集群。
此次文化消费试点举动无疑为整个文化行业质量提升提供诸多方向,对文化消费产业链来说,涉及方方面面,从产品创意研发到宣传带动,再到社会资本的合作引入等等,广大群众对文化消费品的追求也朝着高科技、创新型的方向发展,这对文化产业更新换代的速度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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