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昨天打了羽毛球的关系,她今天很早醒来,却和前一天不同,眼睛不痛了。
昨夜发现了一个下载已久却一直没用的应用,利用起来发现很有效,有两个马上就要关闭的展览,所以今天的行程就是去那里。说来也巧,昨天她拒绝了和舍友去中餐馆,到站后去维密的路上发现有人加她微信,打开看是通过豆瓣得知她的联系方式,接受请求后对方说现在在纽约下周飞来伦敦,得知对方只呆一周,她便说限时展览有刚开的毕加索,所剩时间不多的Modigniani,而来伦敦大家比较常去的除了大英博物馆就是维多利亚和自然历史博物馆了——她查了,大都会博物馆就在纽约,所以自觉拿出大英博物馆压阵。
昨天运动时出了不少汗,天气干燥,回去路上不久就干掉了,再做些事情,反而没有洗澡。今晨,她望了望自己的房间,身体前主人的遗迹,杂乱中竟然有令人不适的东西放久从未好好打扫的气味。事实上,她忍受这气味,自8号以来,这已经是第四天了,但是直到今天,她才意识到“忍受”,所以好歹她扔了垃圾,把浴室地板上的尘垢擦了擦。然后痛快洗了澡。
因为指甲留长未剪,清洗洗面奶时有点赶时间,两次把指甲戳进鼻孔,第二次是小指头,尖尖的,竟然弄出了血。她也没太在意,倒是想起了之前看的日记——来自身体的原主人。她觉得这前主人倒是有点意思,只叹不善经营人生。日记里有一段:理想男友就像卫生棉条,平时不在一块倒也各自洒脱,但却又是经常需要的重要之物,很私密,很体贴,也不是没有不行,毕竟还有卫生巾啊。
还有一段随笔是讨论“我可以为你去死”的,前主人驳斥道:这样的死,算不上什么勇气,只需要冲动的心思,没想法的大脑,眼睛一闭心一横就能做到,这般不管不顾,一瞬间的事情。倒是长久的筹谋,持续的行动,点滴的推进和忍耐,抵挡着生活的琐碎,杂糅现实的滑稽和不堪,这些都是要动细碎的心思的,才是难事,不管顺不顺利,度过了,难道不是勇敢和值得钦佩的?
看到这,她对前主人便多了一份感情,从同情转到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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