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的时候,他呀,就坐在我前面,整天乐悠悠,吃了我不少零食,也遭了我不少调戏。
哦,他呀大学恋爱,受了蛮重的伤害。再见他,心里自然欢喜,可耐不住自己已经习惯了一身黑衣,一副冷冰冰、低气压的样子。
再后来,我们在一起了。在我学会怎么爱人的时候,成了他的初恋。这可不是什么太令人羡慕的事情。怎么哄女生,还要我手把手教学,我那么懒的一个人呀。再说,我还不敢教太多,生怕有那么一天,分开了,另一个女生,被他捧成了宝贝。我可不想最后成了酸柠檬。但是要是那时候,听闻这个傻小子不讨人喜欢,跟人家相看两生厌,我的幼小的心灵说不定就瞬间被宽慰了呢。
什么蚊子血,什么白米饭,你看那曼陀罗花,好看吧?要是再染上一点香味,尝的时候顶顶的迷惑人。再说本小姐怎么的也算是个俊俏的妞儿,留不住这个儿郎的话,我就。。。。。。。。。。。。。。。。。。。。。。。。。。。。。。。。。。。。。。。 。。。。。。。。。找下一个儿郎。
哦,他呀我才不是什么乖孩子。爱的多深,也真的不好说,可我就是怕我错过了最合适的人人。这世上人匆匆忙忙,若有人并肩而行,可不就是相对静止,不急不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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