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参加考试,考试中的一道题目令人迷惑不解。
原题是这样的:甲带着相机外出拍照,在山顶上看到想要轻生的乙,于是,乙在跳崖的那一刻,被甲抓住了救了下来,并送入了医院,还垫付了医疗费1000元,同时甲的相机在救人过程中撞坏了,甲要求乙赔偿他的损失和垫付的1000元医药费,请问是否支持甲的请求?
从道德上来讲,甲救乙属于见义勇为,乙给予补偿也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从法律的角度出发,甲救乙属于无因管理,反而无法涉及到是否应该补偿甲。
那么,什么是无因管理呢?
在法学中,无因管理是指甲没有法定的义务去管理乙的生命,也就是甲即使不救乙,也能说的过去。
甲救了乙,乙获了利,是可以给予补偿的,但是乙自己想要轻生,并没有涉及到该不该救的问题。
所以,从法律上来讲,甲救乙属于无因管理,但是他的损失,乙是可以不用为其买单的。
而在道德的角度出发,不救乙会受到道德捆绑。
这就是一个绕来绕去的问题,哪位学霸能为我解惑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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