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篇文章,是想看看自己的逻辑,是属于大众的呢?奇葩的呢?新潮的呢?还是脱节的呢?
关于朋友:从小到大,自幼儿园开始二十几年的求学生涯,再加上这几年的工作经历,来来往往的朋友们不可谓不多,不过能沉淀下来的没几个,即使是这几个,也是各忙各的,难得联系。各自安好,互相挂念,我认为这就是一种醇厚的感情,虽不亲不疏,不远不近,却任时光荏苒,历久弥新。拉帮结伙吃饭唱K、互相八卦的生活已逐渐远去,更多的是学会了独处,学会了思考,慢慢形成了我的逻辑体系。也有人说朋友就该对酒当歌、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啊,我觉得这也对,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江湖道义啊。大部分时候我一个人待着,不过但凡我的朋友有需要我帮忙的并且我帮得上的,我一定尽力,而繁华,我也需要,不过择之。
关于工作:陈楚生有首歌里有这么句歌词:“当火车开入这座陌生的城市,那是从来就没有见过的霓虹”。我从一个小地方跑到上海这座大都市上学、工作,经历得也不算少了,曾经的懵懂无知青涩逐渐褪去,在一步步不知方向却依然前进中,认知也逐渐被拓宽延展。对我来说,工作除了挣钱养活自己外,它还最好跟个人兴趣结合。这时候又该有人跳出来说了,把兴趣当工作,兴趣也终究不再会有乐趣。然而,我的逻辑体系是这样认为的,如果上下班只是为了刷两遍门卡、工作捣捣糨糊、月底了领领工资,那么在职场上的个人价值就无法体现,而兴趣,比如我爱说爱展示,就该让自己的工作与这些兴趣点匹配起来。工作与事业的区别在于,工作做好了做出兴趣做出价值了,也就离事业不远了。
关于爱情:《西游记》唐僧师徒行至女儿国时,有一首插曲《女儿情》表达了女儿国的女王对唐僧的爱慕之情:“说什么王权富贵,怕什么戒律清规,只愿天长地久与我意中人儿紧相随。”这是一种对爱的大胆、热烈及期待。又有一种爱情,是金岳霖对林徽因的爱,林徽因、梁思成家中常有聚会,而金岳霖常是座上嘉宾,甚至梁、林吵架,有时还会找金劝说。有次,金岳霖在北京饭店请了一次客,朋友们到了他才宣布:“今天是林徽因的生日。”金岳霖爱了林徽因一辈子,终生未娶,爱之理智之持久,也是令人钦佩。对我来说,世上的爱有很多种,而我想盗用徐志摩的名言:“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如果那个人是对的人,恋爱也可婚姻也可,如果那个人不是对的人,则不可恋爱也不可婚姻。
任性地写了这么些文字,纯粹是自己的逻辑体系中的产物,不知道写出来被接纳的程度是多少,又会被如何评价呢,还有有那么点想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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