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2024-03-24

2024-03-24

作者: 我的前世今生 | 来源:发表于2024-04-02 22:06 被阅读0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该法条规定的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2024-03-24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tygktj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