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姐的公司洗手间是办公楼里公用的,而且每次去都要带钥匙。麻烦得要死。据说这边办公楼给厕所上个锁是防止流浪汉去厕所过夜。也没有传说中的有爱心嘛,连外面的人想进来上个厕所都不可以。
夕姐在那里蹲马桶,突然听到隔壁间哗啦啦尿尿的声音。应该说结了婚的女人就是不一样,连听尿尿的声音就能分辨是男是女。
夕姐猛得一抬头,被自己脑袋里这句话吓到了,难道我脑子发晕走进了男厕?不对呀,我没男厕钥匙啊。这是女厕!!可为什么旁边尿尿的是个男人!
夕姐低头一看旁边坑位,马桶旁边出现了一双鞋,脚尖朝马桶,脚尖朝马桶!!还真是个男人啊,有哪个女人是站着尿尿的。
隔壁尿好了,夕姐也赶紧拉裤子,妈的,我要去看看是哪个变态男人进女厕。夕姐赶紧拉门出去,在洗手池旁边,有个长头发的人(只能说是个人),只见他/她伸出两根手指在水龙头下冲了冲。
夕姐内心无比奔溃,上完厕所只洗两根手指头的绝对是男人无疑了。或许是感应到夕姐的目光,那人转身离开的时候看了夕姐一眼,真特么丑。
男厕跟女厕划分的标准难道只是自认为吗?自己内心里觉得自己是个男人我就能进男厕了?是个带把的只要意识里觉得自己是个女的就能进女厕了?!
法律保护这样的特殊人群,谁来保护我们这些正常人群?这是矫枉过正了吧。法律只在乎他们少数人群的内心受没受到伤害,有计算过正常人看到这样的事内心的阴影面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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