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武汉,2019年8月底入职,面试的时候,公司领导口头约定试用期三个月,工资80%。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上面写的是试用期六个月,行政解释,一般试用期三个月,如果没有通过考核,可以延长至六个月,我问如何判断是否通过考核,行政答,两个方面,一个看考勤,一个看工作是否胜任。考勤好说,有考勤记录,工作是否胜任,我也有把握,否则就不会来应聘了。结果到了第四个月,公司依然没有转正的迹象,打电话问公司领导,公司领导的说辞变成了,试用期六个月,只有表现优秀才可以三个月转正。最近项目紧张,我天天加班敢进度,周末几乎没有休息,这个说辞实在让人难以接受。求助各位网友,如何将经济损失降到最低。可以有偿提供解决方案,预算两百,请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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