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这篇小文,准备了二个题目“相煎何太急”和“老天无声指引我”。最后还是选择了比较温和的题目,让大家自己思考吧!卖掉排屋,买独立屋。人在做,天在看。
【为人处事】老天无声指引我 -- 于首三 2017-02-21
住了十年的近三千尺双车库独立屋,对我们两个人有点大了。因此我们决定卖掉独立屋,搬到一个小一点的房子去。正巧城市广场附近在卖7层公寓大楼,后面有十二套排屋。这里离太古广场走路不到十分钟,街对面就是Tom Hortons,距离我们的家庭医生诊所和银行,走路也就十分钟左右。前后左右都是华人超市,生活极其方便。排屋前面的大街,中间隔着公寓大楼,起到隔音作用,真是闹中有静。对于逐渐走近老年的我们,日常生活出门办事,很多都不需要开车,十分方便。
去了房屋销售处了解到,排屋和公寓大楼一样,都交管理费,因此我们的排屋是公寓排屋。既然我们交了公寓费,所有的责任我们都同样承担,当然公寓福利和设施我们都可以共享。例如,地上地下的公共停车场,公寓大楼内部的健身房和会议室,售楼处地产经纪告知我们都可以一样共享。经过考虑,我们就把后面的排屋买了一套。
我们的想法是,从独立屋换到排屋,再由排屋换到公寓,再换到养老院,又换到一个小木盒里,也许最后回归大海。
等了两年,几次延期,最后终于搬了进去。一切按部就班,只是由大房子搬到小房子,东西显得太多,几经精简,最后也都安排妥当。我们慢慢习惯了住在小房子里的环境。三间卧室,一间用来睡觉,两间分别作为我们各自的书房,也恰到好处,完全够用。厨房和餐厅朝南,阳光充沛,冬天极其暖和,煤气费和电费比大房子节省很多,我们大部分时间都在餐厅里温馨度过。
由于有健身房,平时几乎没有人使用,我每天定时去走步机上锻炼一个小时,生活也规律化了。
没想到,两年后的一天,我们突然接到了公寓管理委员会的书面通知,说是排屋的住户,一个月以后将不允许使用公寓的公共地下停车场,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来了客人,从此没有地方停车了。公寓大楼的入门卡,也将被注销,我们再也不允许进入大楼,也不允许使用大楼内的健身房和会议室,即使是我们交每月的公寓费,也要得到管理委员会的许可,才能进入。
我们在多伦多住了二十多年,去过很多朋友家的公寓大楼,排屋和公寓大楼同属一个公寓委员会的也见过很多,从来没有听说不能共享设施的。我们查看了购房时建筑商律师起草的有关文件,多处提到,我们可以共享公寓委员会下属的所有设施。
我们与公寓委员会交涉,不予理睬,与物业管理公司交涉,也没有结果。一个月以后,我们的使用权利被全部剥夺。
就此我们召开了十二家排屋的住户会议。大家一致认为,尽管我们不经常使用这些公共设备,但对我们将来卖房和房子的升值,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大家一致同意,出钱请律师,夺回我们失去的权利。
大家委托我进行具体的工作。尽管我知道这个工作极其艰巨,复杂,困难,还是应承了下来。
第一,我找了相关的公寓文件,找到多处我们可以使用公寓设施的明确文字描述。
第二,我搜索了多伦多公寓方面的律师,发现有一个号称“公寓女皇”的女律师,声誉相对比较高。我专门去律师楼与她会面,她委托了她的合伙人,一个男律师,与我详谈。并告诉我,他们的一切行动都是几个律师共同进行的,让我放心。实际上也确实是这样。我最关心的是,获胜的概率。我问这名男律师,我们的胜算有多大?男律师回答的非常巧妙,他说我们律师从来不会告诉客户是否能成功,因为法庭的变数非常大。但是他能告诉我的是,他们从来没有输过。这句话给我吃了一个定心丸。我想,他们有这么多年的官司经验,怎么会在我们这个小河沟里翻了船呢?而且我们的案子,是非常简单明了的,在多伦多,共享设备的例子比比皆是,而从来没有看见过一个反例。这增强了我获胜的信心。
第三,回来召开排屋业主会议,大家听了,我的调研结果,表示同意和他们斗争到底,夺回我们的权利。
大家信心十足,每户交了两千块钱。只有一户不肯加入。我认为他是这样想的,如果取胜,他没有花钱,坐享其利,如果失败,他更没有什么损失。这种人见怪不怪。唯一的是绝不能与这种人交朋友。根据律师的预算,我们只需要花费1万多块钱,就可以吧官事搞定。2万多元集资绰绰有余。
事情进展顺利,律师很快就向公寓委员会发出了律师信。
物业管理公司立即有了回应。由物业公司律师出面,约我们在一星期之后进行交谈。可是,临近约定日期,情况又有了变化。对方告诉我们,说是交谈日期需要延迟。随后我们又听到消息,物业公司的律师被辞退了。再往后,约谈的日期一推再推。推到什么时候?没有了回答。再后来,传来消息,物业公司找了当时起草原始文件的建筑商律师,又有传言说,建筑商的律师说,尽管文件中有很多地方提到,排屋住户可以使用公共停车场和大楼内的各种共享设施,但是他的本意不是这样。
这意味着,要搞清排屋住户是否可以使用公寓的公共设施的官司,肯定要打持久战了。
官司持久战的利害关系如下:
- 公寓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不怕拖延,因为他们在用所有住户,包括我们十二家排屋住户的公寓费打官司。
- 双方律师都不怕拖延,因为打的官司时间越长,他们收的费用越多。
- 只有我们十二家排屋住户,是最不愿意官司拖延的。因为这意味着我们要不停地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钱来,打这场无休止的官司。打的时间越长,出的钱越多,我们越加欲罢不能。
“公寓女皇”这时的口气也不那么强硬了,再也不提,”从来没有打输过官司”这个茬儿了,只说可以免费为我们组织一次多方见面会。
十二家排屋住户内,也发生了严重分歧,一些住户明确表示,不想再打下去了。
鉴于这种情况,我拒绝了“公寓女皇”的免费见面会的提议,我知道这是他们在为自己的无能找台阶下,如果我接纳了他们见面会的建议,接下来官司的继续收费,就顺理成章了。
我立即将每家两千元的官司余款退给大家。官司到此结束。
这件事让我体会到,按常理认为正确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不一定就能成功。
- 没有想到,同样交公寓费,居然不能共享设施,
- 全多伦多公寓管理的默认规则,居然在我们这里出了一个特例,
- 我们公寓的共享设备,大部分时间空闲,三百多家住户,居然容不下我们十二家共享,
- 当年我们买楼花时建筑商的承诺,居然可以在两年后的既成事实下,完全推翻,
- condo委员会的全部成员,都是华裔。真是应了曹植的诗句,“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 损人不利己的事情,真有人能做得出来。
既然住的不开心,就不得不下了离开的决心。我们在一天之内,自己将排屋卖掉。又到周围看房,这次想买回一个独立屋,再也不受公寓委员会的管辖。很快发现在肯尼迪路和十六街,有一批楼花在卖。我在汽车里睡了一晚排队,第二天顺利买到一个独立屋楼花。一年后按时搬入。
令我没想到的是,搬入后,房价飞涨,这里是安省700多所中学,排名第三的名校区,房价可想而知。我们等于是在房价刚起飞时恰好入市,跟着房价一直往上飞。
夜深人静时躺在床上,想起这一阵的起起伏伏,好像是老天在冥冥中无声地指引我。
- 当我在排屋里住了两年,安安稳稳的时候,没有理喻到大势的变化
- 老天安排公寓委员会,给我一点小麻烦,使我不能再安稳下去一;
- 我还是没有理会老天的安排,认为凭我的能力,肯定能打败公寓委员会,保证我继续平静地住在排屋里面;
- 老天使官司急转直下,直到我彻底失去了胜利的信心;
- 当时的处境,迫使我搬离。沿肯尼迪路向北一个街口,就是十六街,那里正巧在卖楼花。这也是老天的安排吗?
- 搬进去以后,才发现这里距离安省排名第三的中学,走路只要五分钟。我歪打正着进入名校区,房价飞涨,是不是也是老天对我的安排?
- 搬进这个小区以后,一些朋友也随之搬来,大家其乐融融,再也没有住排屋带来的烦恼,想来想去,还真是要感谢老天的无声指引。
啥也别说了,人还是要积德呀!
于首三 -- 2017-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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