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3日凌晨一点五十七分, 我逃离了这里,翻过铁锈盐染的栏杆, 携半瓶水和朱红夹克。
当天上午六点二十二分,趁着漫天的雾气,我穿过封锁线,在堆积成山的浮石之上匍匐前行,石子边缘摩挲着裸露的皮肤,似雨滴扫过玻璃,留下艳红的印记。这没什么,我对自己说,这还远不够。
9月24日十四点五十八分,终于拨开最后一把及腰的野草,辨不出原来颜色的帆布鞋踏上公路的一刹那,我酸了鼻子,但也仅仅如此。半瓶水早已在途中“喂”了野狼,上衣也大概是因为这类原因丢弃于何处,满身泥泞不堪,唯有这夹克依旧明艳。
“小子,拖着一身伤,要去哪儿啊?”我没有理会不远处深沉的男声,忍痛弯曲左腿行走,一副泰然地走向着与之相反的方向。
“那个方向走不到任何地方,浪费生命而已,我也是因此才白了头,现在后悔也晚了,如今也只能整日坐在这里,以天为被,以地为枕,以山为伴,”看来他因我停下脚步而兴奋了不少,“回头吧,原路返回,走岔道口的另一条路。”
“回头?”干裂的嘴唇挤出几个字,我干笑,“怎么回,又能回到哪去。”
“一切的开始。”
“人死不能复生。”我微转脚尖,跨过围栏,又迈入野草中。
“告诉我吧,你要去哪里。”
“远方,”我和他一样高喊,“回到远方!”
是的,我得回去,我必须得回去,我还有很多话要讲,还有很多事没来得及做,我走错了太多路,太多太多,从几十年前的第一个岔路。如果真的可以回头,只剩最后一种方法。
再次回到岔路时已经将近零点,调转方向走向另一条支路,当我的手撩开放在眼前的树枝瞬间,左臂最上方的伤痕突然裂开,火燎一般的刺痛迅速蔓延全身,我啧了一声,意料之内,却没想到从第一步便开始。我长长呼出一口气,握紧手中的夹克,微微下蹲,腿部肌肉猛的发力,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冲了出去,伤口一个接一个地崩裂,树枝刀片般在我身上游走,我松开紧咬的后牙,低沉沙哑的怒吼从喉咙倾涌出,激起阵阵鸟群,狼嚎声起,依随乌鸦哀丧的鸣叫,混成杂乱低俗的摇滚乐,充斥着整个森林。
左腿鲜血奔涌而出的瞬间,我看到了前方树枝间渗出的一丝光明,它渐渐扩大,渐渐将我的眼睛包围。
一切都是那样的不真实,我身边恼人的森林渐渐隐于虚无;这本就是一场梦,就连大地也归于一望无际的白色;我根本不可能逃的出来,我悬浮于半空;那所谓的远方,我几乎感觉不到自己身体的存在;那所谓的回头与救赎,也许下一个消失的就是我;谁又知道我何时又是否能够完成遂愿,也许早就该结束了;也许我在这世上唯一的记号只有一件,我眼前除了白色又逐渐出现一点杂色;那就是,它渐渐放大直到我可以辨别。
那件红夹克。
我不知道我现在是什么表情,只是看着那件红夹克继续放大,大到那红色充满我的眼球,充满我的世界。我眼前空无一物,我眼前已满是光明。
已经足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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