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为什么,《金婚》能看两遍。
第一遍,特别讨厌庄子他媳妇,那个叫高淑珍的胖女人,撒泼耍赖,每次看到她出场就又怕又笑又厌恶。
看第二遍时,已经是生了孩子,竟然暗暗喜欢上那个真性情的女人。
你看,文丽傲,文丽雅,但归根结底还是个结婚生孩子的女人,这婚姻里女人的不堪,并没有因为文丽的傲和雅,而让她少承受一点点。跟高淑珍相比,她在婚姻里也并没有被优待。高淑珍经历的,她都要经历,甚至更多更深沉更痛苦,因为她没有高淑珍的那股农村老娘们儿的“不要脸”劲儿。
高淑珍很通透。
高淑珍选了个花男人,最后这个花男人为了她,不肯跟年轻时纠缠很多年的老情人组成婚姻。
而佟志的“老实”让文丽实则吃了大亏。与高淑珍不同,高淑珍拿到手里的就是个坏男人,高淑珍知道了那个男人的坏的边界,知道庄子再差劲也还就是那么点破事儿,她活得还算笃定,甚至有时想想,自己老头子还有那么几分可爱。
而文丽不同,那个所谓的老实人,谁都不知道他的边界,不知道他能做什么,能把事情做到什么程度。所以文丽一而再再而三得处于没把握的状态,没有安全感,咬牙切齿得恨和沉到比谷底还要低的失望,甚至多想一些就是满腔恶心,不忍回味,所以文丽会做一系列明显不理智的事情。
有句话说得好,别找老实人,老实人不但让你找不到坏的边界,而且老实意味着脑袋不灵光,拎不清,哪怕他不坏,但只他的蠢也足够让你过得凄凉悲惨。
你看庄玉心,该骂媳妇就骂媳妇,但他也知道哄媳妇,看似嘻嘻哈哈二皮脸,其实跟高淑珍一样通透智慧。所以高淑珍跟庄玉心两口子,你强我弱,我强你弱,一唱一和,轮流坐庄,不但吃喝拉撒睡能在有限条件下做到生活最滋润,还能把烟火气的日子过得足够烟火,足够动人。
文丽跟佟志则不同,怎么看都有一种悲壮在里面,表面罩着一层东西,两口子的心早已经离婚。这种看似的成全,却真的伤害了所有人。
据说,文丽佟志的这种模式,在如今叫做“中产阶级的体面”,哪怕里子再不堪,还要对外尽量做出一副恩爱夫妻相携相敬的样子。明明都在离婚协议书上争权益,却跟朋友同事说对方每晚都要给自己掖被角。明明暗地里提着菜刀要挟对方,却非要在公共场合杵一筷子菜塞进对方嘴里。
种种,我越来越喜欢高淑珍,笑骂自如,敢爱敢恨,这才是女人该有的样子。
像亦舒所说,受过教育的女人事事讲风度,连唯一的武器都失掉,任由社会宰割。
我更喜欢高淑珍,没有知识但是聪明,她那一套不讲理、原始,令人难堪,但往往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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