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感到极度疲惫,我软绵绵地躺到了凳子上。就在我脚边的方向,洒下一抹阳光。午后的阳光不是那么暖,况且,还隔着厚厚的深色的玻璃窗。窗帘半遮半闭,在它的四面,是尘土飞扬。
我感到头重脚轻,因为没有枕头,裁着的脑袋,血液在顽固地倒流,又深感眼花和脑胀。而脚上,因为有阳光洒过来,它变得轻轻的,暖暖的。
也许换一个方向,情况会不一样。
于是,我调转头来,将白色小外套折叠整齐,做成一个临时的小鼓包,头靠近在窗户这一边,搁在白色小鼓包上,将脚直直地伸向里头阴凉的地方。
阳光照着我的额头,四周变得又暖又亮,我斜眼看见光线扫射过的地方,千千万万的灰尘微粒洋洋洒洒地飞舞起来,我才发现,原来空气是那么的脏。
它不像我的故乡,干净、清新,晴天里,能在被子里和枕头上,找到太阳的踪迹;在夏天的雨季,空气里散发出来的,便是泥土的芬芳;然而,在晴雨交替时节,又能在垄上的树枝上,听见小鸟的歌唱。
我想听一曲温柔的眠歌。
我决心为自己唱一首温柔的眠歌。
所以我又曲起手臂枕在后脑勺上,这样我的头部就能在稍微高出的位置,会比较舒适,我才能扬起嗓门敞开我的胸腔,我哼起了一首费翔的“故乡的云”。
“天边呀飘过故乡的云,它不停地向我召唤。当身边呀的微风轻轻吹起,带来故乡泥土的芬芳。”
我才一开口,还没有想起下一句的情景是个什么样,磕睡虫子蒙上了我的眼,我慢悠悠地不悲不喜地走入了梦乡。
那里头的故乡,还跟儿时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爸爸给我带回来的新衬衣,有点大了,袖口需要卷起几条边,而衬衣的襟边已经长及了大腿上,但是它白得非常耀眼,领口处还有几朵精致的小绣花,我很喜欢这几朵小花,穿上后便再也舍不得脱下。我始终坚定不移地认为,新的东西都是美好的。
但它毕竟还是大了,我无论如何也欺骗不了自己。为了使它看起来不那么空洞,我又在衬衣里面塞了好几件打底衣,新衬衣被打底衣绷住后,襟边也没那么长了,我觉得可以穿出去见人了,而且,也自我感觉良好地认为,它真的好看到不仅是可以面对村里的父老乡亲,我甚至可以把它穿到镇上去耀武扬威一番。
当我下定决心要去镇上串个场以后,我斗志昂扬,鬼点子也即刻跟上。
前一段时间,跟伙伴们七搞八搞,去山上野地里挖了一些半夏。我也不知道半夏能干什么用,反正,那些老道的小姑娘,她们干活麻利,作风勇敢,有时,她们去田里,有时候,她们又爬到山上。田里一般都不会有什么收获,况且,我怕被蚂蟥蛰,但如果上山,或许可以摘到野果子,果子可以用来吃,山药和草药之类的东西,如果没有弄错,采对了的话,还可以拿到镇上收购站里卖钱。
我就跟着她们搞了几个回合,屁颠屁颠跟随上山,挖了一些半夏。
半夏卖掉后的钱就是我的私有财产,我可以换回汽水喝,也可以买明信片,妈妈绝对不会怪罪于我的,她也会善解人意地批准我去。
所以我又兴高采烈地去约我的小伙伴,要结伴去镇上走一遭,首先,搞点零花钱在手,然后,再拿着票子为所欲为。
关键是,我的新衣服得找个时机上个市,但这个目的,我谁也没有透露过。
她们果然全都欣然同意,因为她们积压的半夏的份量比我那廖廖可数的几颗要充足得多了,要把它们推销出去,她们比我更急不可耐。
我们一行走了五华里的沙尘路,布鞋都成了灰布鞋,头发都成了黄毛。但谁在乎这个,乡下的孩子天生土,又何惧身上沾了沙土呢?等我们到了收购站,一称我的半夏,才一斤重而已。换成六角钱,我依然高兴到忘乎所以,然后跑到文具店里买了一打明信片,那上面是明眸皓齿的黄蓉,还有憨态可拘的靖哥哥,他们就是我的偶像。
还剩下两毛钱,又买了两支汽水。那汽水其实就是橙汁,它被装在软塑料管子里,管口被完全密封,必须要用剪刀才能剪开,但我的牙齿比剪刀还锋利,我咬开一支,自己在路上喝掉了,剩下一支,准备带回家给妈妈。
至于小伙伴们,她们得来的钱比我多,她们买的东西比我的更丰富。
等我心满意足地又走五华里沙尘路回到家,我的布鞋成了农民工的灰布鞋,我的黄毛形象生动得好似经沙漠里走过一遭,而我那纯白耀眼的白衬衣,被风沙沾染得黄渍斑斑以后,赫然发现,新衣服也只不过如此嘛。
所以,我脱下了这件脏乎乎的衣服,并开始对它嫌弃。
我一产生这种嫌弃的心思,随即便转了个身,当我转过身,手臂挥动,脑袋摇摆,头上枕着的白衣服悄声滑下,它掉到了地上。
我醒来看到这件白衣服,它之纯白的色彩,和我少时穿在身上的那一件,依然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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