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扯一个

作者: 我比杨花更飘荡 | 来源:发表于2020-03-28 23:58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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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扯一个蛋

    我比杨花更飘荡

    字数 904 · 阅读 1

    2020-03-28 23:38

    我越来越不喜欢空发议论的文字,可我接下来写的没准还是一堆眉飞色舞的空谈。

    都说一篇文章就该有一个中心思想,其实花了半天时间,拼凑了千八百字,你就说了一件事,这一件事用一句话说明白不好吗?一首诗四句话还不容易让人记全乎呢,你好几百句就能让人记住更多!

    所以我也别讲究什么作文的方法了,索性信马由缰,天空海阔就得了。商品社会里“有钱人放个屁都有道理,穷光蛋说的再有道理也等于放屁”。

    忽然想起窦文涛有一期讲《我的千岁寒》的节目,说那本小说就是一个字一个字的在讲某部佛家的经书,具体是哪本想不起来了,也懒得再去查证。我的记忆里真人的和尚除了唐僧,就是慧能了。唐僧是因为小时候听评书西游记。慧能是因为那首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的偈子。佛经我也有一本柳公权抄写的《金刚经》。金刚经里也有四句偈子: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其中还有个很好的比喻,说法就是渡人的船,你都到了彼岸了,船就没用了,该放弃了。除非你想刻舟求剑玩儿。

    可怎么能证明你已经到达彼岸,可以抛弃一切法了呢?譬如那些射墨书法之类的丑书大师。他们的行为好像是已经到达书写的彼岸,可以放弃书法之法了。然而滚滚红尘芸芸众生以及主流书法家都说他们在强奸艺术!这就难住我了!射墨大师对吧,万千人众反对!万千人众对吧,可真理和金钱真的是只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想不透暂且不想,就说说我看透了的。比如我,作为一个农民工,作为一个劳动者,我已经成为了法外之人。唯一不同的是不是我抛弃了法,而是法弃我于不顾!我确实是已经到达彼岸了,就像那句诗:“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那你也许会问我被什么法抛弃了?眼目前儿的就是《劳动法》。我们没有任何的一个法定的节假日。劳动法就是装聋作哑视而不见,我靠他大爷的,哪个法官不知道我们肆意践踏劳动法,就在法定的节假日拼死拼活,怎么就没一个人挺身而出,来维护法律的尊严!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就记得课本里有这么写过。我们有多少的习以为常其实都是违法的。或者是该是你的东西,被别人拿走了你还蒙在鼓里,甚至是还帮着别人在拿。别光看,想想吧,你就是那个sb.当然我也是。

    ……此处山区200字,就可以发出来了,真好玩。

    哎呀!哎呀!字也不少了,说了几个事,我也搞不清了。

    日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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