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计数原理
设集合S的 一个划分 即为S的子集的集合,使得S的每一个元素恰好是这些子集之一的元素:
子集称为该划分的部分。
集合S的元素个数表示为, 又称之为S的大小。
加法原理
设集合S划分为部分 。则S的元素个数可以通过找出它的每一个划分的个数来确定,我们把这些数相加,得到:
如果集合可以重叠,那么要使用一个更深刻的原理(容斥原理)来计数S中的元素个数。
用选择的术语叙述加法原理的形式为 :如果有p种方法能够从一堆中选择一个物体,而有q种方法能从另一堆中选择一个物体,那么从这两堆中选择一个物体的方法共有p+q种。这种形式的加法原理可以很容易推广到多堆。
乘法原理
令S是元素的有序对(a, b)的集合,其中一个元素a来自大小为p的一个集合,而对a的每个选择,元素b存在着q种选择。于是,S的大小为p × q :
乘法原理的第二种形式: 如果一项任务有p项结果,而不论第一项任务的结果如何,第二项任务都有q个结果,那么,这两个任务连续执行就有p×q个结果。
注意这里两项任务的关系不能存在依赖的情况,如果出现,需要交换次序,优先选择约束性最强的选择。
减法原理
令A是一个集合,而U是包含A的更大的集合。设
是A在U中的补。那么A中的元素个数|A|由下列法则给出:
在应用减法原理中,集合U通常是包括讨论中所有元素的某个自然的集合(即所谓的泛集)。使用减法原理只有当对U中的元素计数和对中元素计数比对A中元素计数容易时才有意义。
除法原理
令S是一个有限集,它以下述方式被划分成k部分,每一部分包含相同数目的元素。此时,划分中的部分的数目由下述公式给出:
(在一个部分中的元素个数)
于是,如果我们知道S中元素个数以及各部分所含元素的相同的个数,则可以确定部分的数目。
计数问题的分类
多重集:集合有一条重要原则,即集合中的元素都是不可重复的,而多重集则没有这一限制
多数计数问题都可以分类为一下形式:
- 计数对象的有序排列的个数或者是有序选择的个数
- 任何对象都不重复(这里重复是指排列过后不能再次排列或者拿过的东西不能再拿一遍)
- 允许对象重复(可以再次排列或拿取,但可能有限制)
- 计数对象的无序组合的个数或者是无序选择的个数
- 任何对象都不重复(同上)
- 允许对象重复(同上)
如果我们允许对象重复,可以变换一种思维方式,将集合扩展为可重集,这样从可重集中选择对象,选择出来的结果正好对应于集合中对象允许重复的排列组合。
2.排列与组合
集合的排列
令是正整数。 我们把个元素的集合的一个排列理解为:在n个元素中的取出r个元素的有序摆放的数目。
我们用 表示n个元素集合的r排列的数目。如果。显然,对每一个正整数。n元素集合S的一个n排列被更简单地称为S的一个排列或n个元素的一个排列。于是,集合S的一个排列就是以某种顺序列出S的所有元素。
定理1 : 对于正整数
定义n!(读作n的阶乘)为 。并约定 。于是我们可以写成:
对于,正好与r = 0时的公式一致。n个元素的排列数为
在上面的排列中我们是把对象排成一条线的,称之为线性排列,或线排列。如果我们更看重对象之间的相对位置而不是绝对位置时,就有了圆排列,或循环排列的概念。在两个圆排列中,通过旋转能够重合的,我们认为这是同一个排列。下面给出正式定义:
从集合个不同元素中,取出r个元素按照某种次序(如逆时针)排成一个圆圈,称这样的排列为圆排列,或循环排列。
定理2 : n个元素的集合的循环r排列的个数由给出。特别的,n个元素的循环排列的个数是 。
在圆排列中,还有一种项链排列,在圆排列中,经翻转能与原来重合的排列视为同一排列。项链排列在圆排列的基础上计算,为圆排列的一半。
例子 用20个不同颜色的念珠串成一条项链,能够做成多少不同的项链?
20个念珠共有20!种不同的排列。由于每条项链都可以旋转而不必改变念珠的排列,项链的数目最多为20!/20=19!。又由于项链不可以翻转过来而念珠的排放未改动,因此项链的总数是19!/2。
下面介绍几个排列中常用的恒等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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