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天经历了再一次输血后,我又难得得变成了一个正常人。但是很快,还不到一个月,夏初,我又再次血崩了,持续了近半个月的,愈来愈重,前脚输的红细胞和靠铁剂及每一餐补上来的血就那样哗哗几天流光了,血色素直降到四克多吧。那也是我第一次主动要求吃激素药,是因为我对这世间的什么有了眷恋么,还是我成长了?
在准时准点的激素作用下,没出意外血止住了。但毕竟流失地太多,身上只剩丁点力气。
没关系,我们重新打开这场游戏,大侠请重新来过嘛,让我们再慢慢来补血嘛。
想着血已经止住,没有生命威胁,我硬是没去医院化验,不敢去,知道去了必定要输血,我害怕插管子,我害怕给父母添麻烦。
一个多月后,在小鹿一餐一饭的照料下终于又恢复到七八克的样子,有了精气神而后我就坐不住了,就想着赶紧离开能让身体舒服的家了。
这几年在家里虽然身体上不劳累,但遇到的这些个是非之事使精神上总是不开心,而这精神上的压抑也是导致功血的原因。
所以与其说是去远方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倒不如直说是为了远离令我心生痛苦的人事物。
想到做到,于是七月初,我又回到了成都,当然是带着小鹿一起,毕竟我的身体如果靠自己的话可能活不过三个月。
每一次倒下再站起来都是一切归零,从头开始。如此想来,还挺好的,好像比别人多活了好几世似的,赚了。
就比如,一年半后的我回想起这次重生,居然觉得那是很久很久以前发生的,上一世的故事情节。
二十几岁的这些年,正常人的大好青春,我却先体会了一下七老八十的状态。其实也蛮好的,让我更理解老人,心疼老人。
并且,令我更加珍惜这偶尔得到的年轻人的壳子。
蓦地觉得,自己是那本杰明·巴顿。若真是他,不知耄耋之年时会不会健步如飞。
不知道是第几次回来了,只晓得从第一次来这里后已过去了十年。
说来和这里也是有着莫名的缘分,我爹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曾来过这里的报社工作,就在顺城上街那里,可惜那个年代也是报社企业化的时代,面临着裁员倒闭,我爹又恋家,要不然我们一家三口当年就在成都安家了。
我爹也没曾想过,十二年后,他的姑娘会去成都上大学,一去还不愿意再回家了。
而且他女儿的在那所破学校里竟然遇到了他曾经报社的同事,是她一门课的老师。
大概是从八月起吧,我和小鹿经常会去离住处很近的一座商场,因为那里面开了一家有大又舒服的书店。
九月的某个晚上,从书店走出来天已全黑,外面小广场上的咖啡店旁摆着琴和鼓,聚着一小撮儿人,欢快的乐声间或从那里传出来。我和小鹿踏着节奏,一步步移动到附近,已有一些本在广场遛弯儿的人群把奏乐者稀疏地包围起来。
好似近乡情怯,离他们越近我越有些不好意思,于是放慢了脚步,甚至不愿再往前移动了,就站在远处看一会儿听一会儿,最好是隐身于面前这包围着他们的人后,不要被发现。
这里有个人在暗中聆听。
这里深秋的夜风清凉温和,我就静静地站在那里,忽地福至心灵,灵台倍清明。
那久违的某个灵魂仿佛从遥远的地方回到了身体内,亦或是沉睡了许久的某个灵魂瞬间苏醒了。
十年来,我好像第一次在成都看到了一束阳光,一束照在我身上的阳光。
前面零星的几个人忽然移动了,门户大开,一个一脸不恭又些许认真的少年映入了我的眼帘,和所有爱情邂逅一般的烂俗情节,是了,如宝玉初见黛玉那般,这个打鼓的少好生眼熟啊,是在哪里见过的吧。
我即刻在记忆库里搜索,不停地搜索。见过的,应该是见过的,一定是见过的。
哪里又曾见过呢,这几年生病住院回家修养,身边连朋友都没了,除了曾经那几个女性挚友,连亲人以外的人都没怎么见过。
那这种感觉又是怎么一回事呢,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吗?
是了。
他的周身散出温柔的光想引我上前拥抱。
有前世么,约莫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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