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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蒙画派创始人刘阳艺术论:物极必返

沂蒙画派创始人刘阳艺术论:物极必返

作者: 沂蒙画派 | 来源:发表于2019-01-29 13:09 被阅读0次

    物极必返

    ——现代书法小议

    刘阳

    80年代的书法热,借鉴了日本现代书法。日本现代书法经历了三个时期(分时期未必恰当,说成三疆分立倒更恰当些):“诗文书法”、“少字数书法”、“前卫书法”。细想这些年,中国书法的路也是这几步,只是诗文不断,少字数少见,前卫不前卫,只是在书法与绘画之间牵来扯去,在“书画同源”的概念上反复咀嚼并口水纷争。

    其实1. 现代中国书法只分两部分,一是沿续型的,也就是入碑帖出碑帖,纯属传统书法一类;二是与绘画概念结合的书法,这其中有集古训“书画同源”的,有在“笔墨”上找出路的,有在吸收外来艺术思潮的,有直接继承现代东方(主要是日本)书法艺术观念的。“现代”也只有一条线、几个面的组合,有如一条绳子上悬挂的几张名片,同时不同地域、地方各种个人的、集群的书展多如牛毛,但却都大同小异。

    2. 艺术毕竟是艺术,艺术本是引导意识形态的,可长期却被名利所利用。长期的封建,诱发了格格不入的正统(士大夫、文人)与民间(体制外)之分。到了近代出现了学院派,才将艺术从教学到创作,加以科学化、专业化、体系化。学院派之长,在于拥有大量古今中外的资料、相当水准的师资、办展、出版等资源,并倡导不断探索与创新,一改民间艺术历来“师傅带徒弟”的单一、简陋的方法,及观念、人力、财力的限制。

    艺术的内涵是广而深的,艺术的规律是反射与创造规律,绝不仅仅是借以 “抒志”、“喻情”的封闭式小农意识的封闭自赏。

    书法是文字艺术,是视觉艺术,是文化艺术体系中的一部分。“大众化”并不等于“通俗”。那些捉笔时间不长,不了解与艺术相关的历史文化、艺术规律,不具备专业与创造能力,就“办展”“出书”“开班”带学生“炒作”的名利行为,无疑是不负责任与对艺术的伤害、亵渎。没有标准、监管的过度“泛滥”,会导致灾难。另外长期存在的封建残余“文人相轻”、“宗派成见”“江湖市侩习气”何时能灭绝?很多人应提高综合素质。

    现代书法艺术所面临的老问题:如何对待传统与现代,参考近20年一些行业(以股市、房地产为例)出现的问题,根本是尽快建立健全科学化艺术评定标准、从业准入机制、艺术家评定标准、市场准入评定监管机制与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构建合乎艺术规律的观念、思想、方法,而不是没有标准、监管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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