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有灵感的时候我就必须把它记录下来,这让我感到快乐,而不只是一个写小说的机器。”
很多年前我就在想,为什么现在几乎所有的小说网站上的热门大部分是那种所有男性角色都喜欢女主,那种傻白甜或者主角一路顺风顺水的爽文。
朋友曾在一个小网站写文,编辑说她文笔不错。然而上层说她这样清雅文艺的,不适合大环境,即不合大多数人的胃口。编辑跟她说过一句话:如果你的文笔太文艺的话有的人就会看不懂。他们也希望她去改变这样的风格并且去写“爽文”。
她很不舒服,我也很不舒服。
自己生活都不能过得顺风顺水升级神速凭什么要我把这种东西写那么真实,如果要我胡编乱造我写不出来,就算要我写出来了也不是我想要的效果。
如果小学看爽文,经过初中高中经过磨炼经过打磨眼界提高了认知不同了到了大学依旧爱爽文,不管年龄多大甚至到了中年依旧爱看,那种语言小白很直白一看就懂不需要任何琢磨的文字(当然我并不是说爽文不对,存在即合理,我只是说几乎所有年龄段都喜欢,过分追捧的大环境)。而看不懂文艺一点绕弯一点的文字的话,这么多年的书都不能让你养成思考琢磨的习惯吗?没有自己夹菜咀嚼的能力,是一定要别人剁碎了喂你吃饭才吃的下去吗?同样如果你写了几年的文,十几万字几十万字甚至更多,仍然像刚写文那时候那样得不懂得描写刻画烘托等等,不知道如何去完整地具体地讲述一件事情,你难道不觉得很羞愧吗?
曾经看到过一篇文章,作者曾说如果你没有写完过五万字,那就不算是渡过了“新手”这个阶段。而这里的五万字,不是你所有的文章加起来五万字,是完结的文章,如果一篇文你放弃了就算是写了20万也不在讨论范围内。另一位作者,有位读者曾给她发了一条私信,说她写得太深奥了,看起来很长很刻板,内容也很纠结。很匪夷所思吧,那位作者很用心打磨的情节修改的语言,最终在读者眼里原来是“深奥”“刻板”“纠结”。这不禁让我想起一篇用心琢磨过语言的文,同一篇脑洞的一部分,它的热度比之前我没有化用诗词没有精雕细琢过的部分要低,这样的情况出现过很多次。
怪象。套用一句话,因为现在人都静不下心来好好读文字,不管是什么。
凭什么因为你自己的无知,因为大环境的浮躁而让我改变我打磨那么久——几年甚至更久——才形成的文风?
史蒂芬·金曾花费几个星期写短文发表在报刊杂志而不是写小说出版。朋友问他什么放弃那么多稿酬而去获得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薪金,他回答:当我有灵感的时候我就必须把它记录下来,这让我感到快乐,而不只是一个写小说的机器。
我写文不为什么,不为刻意迎合追求火热,只是呈现出心里脑海里的故事和画面。写文不是一种负担,相反每次我沉醉其中,那是我放松的一种方式,高三亦然。
有一个人可以和我一起琢磨推敲语言讨论情节,有一个人可以一直做我的读者——从我刚写文开始——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情。她们看着你成长,看着你的文笔日渐成熟。很感谢。
我的圈子很小,我不愿刻意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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