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接触烟和酒在我7岁之前。第一次喝酒的经历是我姥后来告诉我的。那时候我父母做酒类批发的生意,就是给乡镇各小卖部送啤酒。我姥爷家从来都是几箱啤酒摞着喝。有时候我爸妈送货之后也过来吃晚饭。我爹喜欢抱着我用筷子蘸啤酒喂我。我爹以不抽烟但是会喝酒、会品酒为骄傲。他或许希望会喝酒这个光荣传统代代相传。没喝大过不叫喝酒,没喝吐过不叫交心。我这样的首次触酒经历未免风声大雨点小。有过几年农村生活经历的人会理解,一个村子里一半的人都是有直接或者间接亲属关系的。农忙的时候互相帮手,农闲的时候串门打麻将,盖新瓦房的时候来做工匠,杀年猪的时候来帮忙,蒸一锅香香的饼子也会叫人来家里吃饭。我姥爷家夫妻二人都是光荣退休的灵魂工程师,所以在村里受人尊重。有一天家里来了位木匠,晚饭的时候他见我生得可爱,就试试我能喝白酒么。因为之前我爹总喂我喝啤酒,我姥爷他们就没阻止。我嘬了好几口就小脸红润起来。没有张牙舞爪或者上吐下泻,就是那天比平时睡的更香、更安静。我爹也后来跟我说那个木匠问他城里哪里批发粘东西的胶水,那个木匠要勾兑果冻。这和头发酱油、皮鞋酸奶异曲同工,跨界也不是这几年的潮流,人人把界跨起来。我爹想因此制止我买果冻的行为,可是每次我买的时候都告诉自己我这杯果冻一定不是。至于吸烟是没人鼓励的,但是烟草从何而来,从过年人多而来。至于吸烟是没人鼓励的,但是烟草从何而来,从过年人多而来。没有手机和互联网普及的农村,大家纷纷把传统习俗遵守起来。换句话说,那时候在农村过个年是个体力活,消耗阳气。鞭炮一定要放的,而且什么时候放,什么年头放多少响的讲究也不会含糊。孩子们也放鞭炮,虽然会有孩子因为玩鞭炮不甚炸瞎了眼睛,炸坏了手指,这个危险又刺激的行为跟河边溺死孩童还是有人喜欢野游一样,或者频发的交通事故也没熄灭人们的购车热情一样。人是怕死的,人类是不怕死的。我听了这些故事心有余悸,所以放鞭炮的时候就是怂恿表哥过去点燃,我在一旁听响。我们用什么去点燃呢?香,香烟,我们选择了后者。我们理直气壮走到比我们额头略低的餐桌跟来家里已经开始胡言乱语但是还能继续喝的大人要烟。“我们要点鞭炮,给我们支烟”,可惜那时候已经有了打火机,不然我和表哥去推销火柴也不错。烟要到手了,开始的时候真的会去点鞭炮。吸烟的同志心领神会,烟卷需要你去亲吻它,不然在白雪皑皑又寒风呼啸的松嫩平原上,它没法持续用来点鞭炮。一开始都是表哥去吸烟保持燃烧的,或许他是有意的在间接学习吸烟,男孩子变成男人的过程应该是从学习被女人讨厌的恶习开始的。表哥是个天使,他喜欢分享快乐。他吸食尼古丁的时候瞥见我在望着他,偶尔给我一口是有的,毕竟烟卷对于我们是稀缺资源。表哥这样善解人意(察言观色)的本事甚小就初见端倪,他现在生意做得如鱼得水不是偶然。表哥是个外表高大粗犷内心精明的男人,曾经上学时代为了几支烟打架,到现在香烟好几条摞着抽,皇天不负有心人。直男原始古朴的雄性气概是吸引女人的大招,他有个精明又强势的妻子还有个活泼的儿子,他人生的梦想应该是更多的钞票。离开农村之后直至离开本家去北京之前,我都再与烟草无缘,甚离开农村之后直至离开本家去北京之前,我都再与烟草无缘,甚至学习了文化知识之后拒绝二手烟,表现出对烟草道德上的鄙视和来自好学生身份的划清界限。但是我一直都是酒友,因为我爹爱喝酒我们家经常买啤酒,偶尔白酒,我每次嘿嘿咧嘴笑着求分享都会奏效。所以那时候我酒量应该是一杯。我在北方城市读大学,北方酒文化是社交的主流,努力奔向成年人的我开始挑战自己的酒量期待在社交场合上留下深刻印象。大学城的附近也是商业集中的阵地,都说学生没钱,但是学生的钱都是用来消费的,所以大学城的附近是商业的重灾区,价格标到售货员在推销的时候都难掩获利的笑容,人傻钱多。大学城附近的商业是一片红海,假如你的创意再次抓住大学生消费的G点,那么又是一片蓝海。我第一次去酒吧是个藏族姑娘带我去的,我叫她姑娘因为她给人的感觉是刚刚好的开朗,不是过于成熟的眉目深似海,不是过于青涩的天真空白。后来我知道她带我去的叫夜店,单单喝酒的清吧没有那里挑动人们的禁忌心,给你一片暗红和狂躁的节奏,不让别人看清你是谁,你就可以为所欲为。但是注意不要中奖,比如调情了大半宿的人是个便衣。我一开始跟着她混进了藏族的圈子,大家一起去酒吧喝了很多次。她也带我去参加锅庄舞,好多藏族女生身材好看,擅长跳舞还愿意教我。印象最深的是她带我去参加藏族聚集的藏历新年庆典。我进入会场的一路都有人看我,毫无疑问,我不够皮肤黝黑嘛,其实我想假惺惺地回复我是昌都人。去酒吧的时候也会吸水烟,那时候我没钱,账单能均摊就均摊,有时候也蹭了别人。我因此尝了很多口味的水烟,大多数时候我属于能抽烟喝酒就不说话,我没什么谈资,所以费烟费酒。除了每周跟美国年轻传教士团契了解一下北亚美利加大陆,趁机练习一下蹩脚英文,还不敢让人知道,害怕贴上没钱报外语学习班又崇洋媚外的标签。后来很多同学还是知道了,因为我和几个皮肤白皙的人时常走在校园里有点显眼。我也欢迎同学来团契,就是那时候圣经没人给我讲明白,可能真理需要上下求索的过程,幸运的是我已经上道。后来跟白人姐姐传福音的时候遇到一个学化学但是喜欢文学的女生。我大学时光的后半段经常跟她去酒吧喝到半夜,抽10元一包的骄子,与其说以文会友,其实就是一起吐槽前途无亮。毕业后,研究生没考上,没同意家里继续考研的建议出来工作。白天在茶城的写字楼里上班,下班去家庭教会查经。夜幕降临,大街上尾气熏蒸的时候,回单位宿舍睡觉。一个人生活的伴侣常常是烟酒。我心知烟草费银子,酒精伤身子,所以我戒烟、戒酒是互为补充的。烟抽多了就内心开始细数烟草的弊病,比如味道大,伤身体。转头开始喝酒,喝酒比饮料好,解渴还不贵。喝酒容易误事,是一种自发的降低行为能力的做法,喝酒不好。戒酒之后复吸烟草填补空白。打脸打多了脸皮就厚了,flag倒了多次那就躺着吧。所以,烟与酒后来我就双管齐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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