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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香樟树

第十章:香樟树

作者: 晨遥 | 来源:发表于2019-07-29 14:32 被阅读0次

    当她走入那间大得离谱的祠堂的时候,周围的人都安静了。它们的脸上表情各异,有戏谑、有欢喜、有质疑也有敌意。这仅仅是因为她是夜家最大企业的唯一继承人。也就是说,夜家一大半的命运都握在了这个年仅十七岁的小姑娘身上。

    夜雨用极为冷峻的目光扫了一眼四周的人,缓步走到爷爷的面前,给爷爷鞠了一躬,然后在爷爷的身边坐下。

    夜雨的爷爷是家族里最年长的老人,早就不再过问家族中的事情了。而今天是清明,自然还是要出场的。

    众人看见夜雨坐下了,也就继续了各自的话题。

    “爷爷,我爸妈呢?”夜雨凑到爷爷的耳根边问道。

    “那个小子早就到了,说是想要看看你对这些家伙的态度。说白了就是要考验你是不是有资格继承他的产业。”爷爷虽然老了,但是说话还是很利索的。

    “我懂……”

    “难为你了……丫头。”

    夜雨微微摇了摇头:“没事,谁让我是夜家的人呢?”

    大户人家过清明是很隆重的,但在夜雨的眼中这些都不过是假象而已。所谓的隆重也只不过是做给别人看的。

    她站了起来,走到祠堂的后面。

    那里果然站着一个男人,穿着普通却眼神犀利,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还有几个保镖在警惕着周围的一切。

    “你的品味还真是够老土的!衣服也是万年不换呢!”夜雨像个大叔一样将双手背在身后,脸上露出一丝轻松。

    “你也是花里胡哨的,就没见你做过什么正经的事情。”

    “爸…辛苦了……”

    “我们是彼此彼此啊……”他挥了挥手,埋伏在暗处的保镖们都退了下去。

    父女俩缓步向前,紧紧地拥抱在了一起。夜雨竭力地遏制住自己的泪水,最终将泪水节流在了眼眶里,没让它流下来。

    “妈呢?”

    “先去你外婆家了,一会儿就到这里。我们出去吧!别让外面的人等急了。”

    父亲始终是父亲,在自己的女儿面前总是表现地那么温柔,眉宇之间的威严收敛了很多,说话也变得轻声细语。毕竟这是他唯一的女儿。

    几乎没有人注意到老爷子身边已经多了一个人。他是那样的普通,以至于老爷子都差点没有注意到他。

    “你小子是鬼吗?走道都不带响的。”

    “爸说笑了,儿子的为人您还不清楚么?不这样怎么管得下下面这帮狼子野心之辈呢?”

    “哼!你们的事情我不掺和,可谁要是敢动我孙女,我第一个跟他拼命。”

    “知道了爸!有儿子在,没人敢动她的。”

    夜雨坐在他的旁边,轻轻地倚着他的肩。她明白,自己不是今天的主角,所以也没有什么关系啦!更何况自己也是有几个月没有和爸见面了。他似乎比以前要消瘦一点了。看来和欧洲人的谈判并不如意。难道说是有人从中作梗?也未可知。

    就在此时,一个长相秀美衣着高贵的妇人走入了人们的视野。那是夜雨的母亲,三十多岁,高贵却不失朴素,话语未出就给人有一种慈祥的感觉。

    众人不语,只等待着她开口道过“爷爷”才继续着各自的话题。

    “妈……”

    “嗯……有段时间不见了,你变瘦了。”她雪白的手抚摸过夜雨的脸颊,目光中流露出慈祥的神色,仔细端详着夜雨。

    “夫人,晚上有的是时间看,现在是……”

    “我还不能和我女儿好好聊聊了?你也是,来到这里之后也没见你去妈那里。”

    她坐下,牵着夜雨的手说:“说起来,你和那帮法国人谈的怎么样了?听你的秘书说好像不是很理想。”

    “外国人都是铁公鸡,明码标价的。”

    “呃……”

    “咳咳!”老爷子咳嗽两声,夜妈和夜爸便不言语了。

    薰衣:

    在祠堂的青铜大香炉里插了三根香之后她就去找自己的哥哥去了。

    在祠堂的后面,他哥哥正在和家里的叔叔伯伯们喝茶。

    那是一个谈笑风生的美男子。浑身都充满才气,一点都没有富家子弟的不良作风。不像是商人,倒更像是学者。

    “哥……”她还没来得及喊出口,身后就有一双小小的手抱住了她的大腿。

    “姐姐!”

    薰衣回头一看,那是她爷爷收养的义女,也是她这一辈人中最小的孩子。虽然是收养的孩子,但是她在这个家里却是备受宠爱,比亲孙女还亲。

    “莲……长这么大啦!”薰衣回过头去,摸了摸她的小脑瓜。

    莲冲薰衣开心地一笑,那一双深色的大眼睛似乎要比同龄的孩子都要清澈。

    “薰衣……快过来坐,和叔叔伯父们打个招呼。”他看见了薰衣,于是就招呼她过来。

    “姐姐先去了。”

    “哦!”

    薰衣面带微笑地走到他们面前:“伯父叔叔们好!”

    “好!”

    “这么久没见,你倒是越来越漂亮了!”

    “还没有对象呢?要不要二伯我给你介绍一个?”

    “伯父,看你说的好像我没人要似的。”

    “哎……你也是多管闲事!人家大姑娘的事情你瞎掺和什么?”

    “她三叔,你也是不关心呢!”

    “唉唉唉……人家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你们怎么一个劲地掺和这事?孩子的事情我们管不了了。年轻人嘛!”

    “还是大伯懂我。”

    “你看看!”

    薰衣说着便在他哥哥的身边坐下,而他们却收回了话题,开始聊起了别的事情。

    “薰衣……其实我这里还有一家公司打理不过来……”她哥小声地对薰衣说。

    “打住!公司的事情我不想管,我只想做一只闲云野鹤。”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所以我也是打算让你当个甩手掌柜的。公司转到你的名下,平时让董事会和副总管理就好了,你就等着吃现成的吧!”

    “哥……你是不是想了很久了?”

    “对啊!我总不能养你一辈子吧?到底还是要给你一家公司的。说到底都是江家的财产,到你手里我也放心嘛!更重要的是,我以后也可以放心大胆地去做了。你可要做我的后盾呐!”

    薰衣有点蒙,这个财产来得有些突然,可既然只是那么一家公司也没有什么大事情,更重要的是自己只是一个甩手掌柜,并没有什么实际权力。

    “那么是哪家公司?”薰衣问。

    “就是华胜集团。”

    “噗——哥!你脑子没烧坏吧?那可是年产值一百多亿的上市公司。不说很大,可也已经不小了。”

    “你可是我的亲妹妹,这点东西还是舍得的。等一下祭祖完成后,我会和爸在百家宴上正式宣布这件事情的。”

    “你算计我!”

    “不会算计妹妹的哥哥都不是亲哥哥。”

    薰衣朝他翻了一个白眼:“可我怎么觉得我像是被抱养的呢?”

    她哥没有看她,只是无所谓地说了一句:“那你得问爸妈了!”

    薰衣觉得好气,不过这才是亲哥嘛!

    夏叶幸:

    在参拜完自家的祖坟之后,她便和往常一样来到了镇上的文体馆。

    因为是清明节,所以文体馆里的人非常少,只有几个常客和柜台上身穿黑白制服的工作人员。

    在和他们打过招呼之后,她便径直走向了天台。

    因为现在是下雨的关系,天台并没有和往常一样露天开放,而是在天台的上方升起了一个透明的拱形玻璃顶。雨水在玻璃顶上肆意地倾泻着它的温润,海风惬意地吹拂着它的温柔。远处的大海黑得有些可怕,茫茫没有边际。而近处的雨水却总是会裹挟着山上的樱花花瓣缓缓流淌。耳边雨水和风在一起落到穹顶之上的沙沙声,宛如一曲曼妙的《雨中圆舞曲》。

    在一个汉白玉的石桌旁边的椅子上坐下,点了一份慕斯蛋糕。也许是因为比较喜欢吃的关系,于是就点了两杯。

    小小地舀了一勺放到嘴里,感觉一般,没有自己家做的好吃。但是单单就商品而言已经够好的了。也没办法去苛求任何一个甜品师都有妈妈的水平。

    夏叶幸没有带小提琴,但是在文体馆的一楼有租乐器的地方。刚好可以去租一把小提琴。

    租乐器的地方不大,只有几十个平方,在文体馆里并不显眼。可是只有当你走进去的时候才会发现这里的妙处。吉他、贝斯、大中小提亲、手风琴乃至电子琴和钢琴等等一应俱全。摆放得整齐利落,打扫得一尘不染,完全看不出这些是租赁用的乐器。

    “老板……那个……能给我一架小提琴吗?”

    “小姑娘要什么样的呢?自己过来选一架吧!”

    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子,身着黑色的礼服,长相高贵优雅,但是目光却平易近人。说话的语气也是温柔和蔼。

    走进去之后,她的目光就被墙上的那些各种各样的小提琴给吸引住了。有少女的粉色,有古典棕色,有流行的黑白条纹……原来小提琴还可以是这样的。

    因为之前也没有完全下定决心要学习小提琴的关系,所以这个地方也一直没有来。因为她害怕。只是单纯地害怕,但是又完全说不上来害怕什么。

    她凭感觉看了一小会儿,最后在一架印着百合花图案的棕色小提琴前停住了脚步,端详了好一会儿才决定就这架了。

    夏叶幸指了指放在玻璃柜里的那架小提琴。

    “有眼光啊!这架小提琴可是我以前演奏的时候用过的。它陪伴了我有二十多年了。”

    “诶!?我没想到是这么贵重的东西。”

    “没事啊!倒不如说是缘分。因为很少有人能够看上这架小提琴。它虽然有些旧了,但是音色却是极佳的,是当时的进口货。”

    老板慢慢地从柜子里取出那架小提琴,然后递到她的手上。

    “嗯……”

    夏叶幸紧紧地抱着那架小提琴往天台走去,可是却忘了问租赁的价格了。没关系……吧!

    她微微一笑,望着穹顶之外的雨水,一曲《下雨的时候》便在琴弦上跃然而出……

    叶之秋:

    当我回到家的时候,身上的衣服已经全部湿透了。冷冷地黏在身上非常难受。

    用钥匙打开家的门,并没有看见他。电视机是关着的,地上的泡面盒子和啤酒瓶依旧胡乱堆在一起,散发着难闻的臭味,人一走过去就会有苍蝇飞向空中,嗡嗡嗡的地胡乱飞着。

    本来应该是躺在客厅的地板上看着电视的,今天他去哪了?我没有多想,只是去自己的卧室里拿了一身干净的衣服,然后就去浴室了。

    我没有在意花洒里流出的是热水还是冷水,只是胡乱地往身上浇着。

    哦……对了!短裤还没有脱。忘记了……

    看了一眼外面不断下坠的雨点,耳边只有花洒中的水流过身体的声音。

    我想起了一个人,一个活得很坚强的人。

    周六的时候我得去她家玩,我答应了她,不能再食言了。多好的女孩子啊!明明是那样的不自信,存在感稀薄如同空气,可却还是坚持了自己的梦想,眼眶里总是没有眼泪的,脸上也总是会有笑容的。

    我觉得我好没用啊!真的好没用……

    可是在我想起夏叶幸的时候又有点幸福。也许是因为一个人因为缺少幸福的时间太长了,只要一点点的爱就可以将其填满了吧!可能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可是……我还是有点担心。她家里人会不会看不起我,讨厌我,不让夏叶幸和我接触。也许我的出现只能是给他们平添麻烦。

    我静静地擦干了身体,换上了一身灰色的衬衣,往自己的房间里走去。往床上一躺,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晦暗的天花板。摸出手机,随便划了两下,才发现自己还没有那家伙的微信呢。啊啊啊!我到底有什么用啊!

    我胡思乱想着,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脑子里乱乱的。乱着乱着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经天已经黑了,路灯也亮了起来,唯独这雨水还在静静地飘着,拍打着窗户,化作一片水雾流落下来。于是我又继续睡去……

    向良:

    白天和家人一起很普通地扫了墓。祭奠了先祖之后就开始蹲在公墓园里做摄影。可以说为了梦想也是蛮拼的。不过在公墓园里做摄影是不是有些不妥当啊?至少向良是不这么想到。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可惜的是这里既没有酒家也没有杏花村,有的只是来去匆匆地扫墓人。他们往往全家一起来,然后给自己家的墓送上一束花,问候一声远去的故人,祈求保佑。

    有的孩子算是比较顽皮的,会把放在墓地上的花朵折下一朵嬉闹。可是没过多久就会被爸爸妈妈发现,然后又把花给还了回去。

    时光是转瞬即逝的东西,如果不好好抓住就会从不经意间流走。就算是抓住了时光,把每一秒钟都利用起来,那也终究会成为过去。而过去的东西会随着时间的流失而淡忘,最终只留下一个印象。而对于那些微乎其微的事情,甚至连印象都没有了。于是照片和录像就应运而生,他们总是能够在人们不经意之间记录下生活的点点滴滴。而向良就是想做一名生活的记录者,成为一名世界一流的摄影大师。

    他觉得小镇上的每一个变化都很有意思,乃至于认为一个人的衣服的褶皱都是有生命的存在。只是因为它会不停的变化。

    向良坐在公墓园的顶上,只看见底下是一片绿色的海洋,而淡淡雾气就像是浪花,如丝线般上下流动的人流就像是挤在珊瑚礁石的缝隙里的五彩海蛇。走近了一看才发现这细细的人流又像是一支正在行进的蘑菇大军。五颜六色的雨伞顶在人们的头顶上流泻下细细的雨水,然后在每一阶公墓的旁边分流下去。

    人们为逝去的先人们摆上“酒席”,点上香,倒上酒,献上花束,祈求保佑,表达缅怀。

    一张又一张的照片在他的照相机的拍摄下定格了。在这一刻,二零一八年的清明节。

    当夜色铺天盖地地席卷小镇的时候,雨也停了。公墓园里只剩下了守墓人和几百只电子蜡烛。电子蜡烛闪烁着微光,既不会被风吹灭也不会被雨水浇灭,只有当储存的电子全部用光了才会在这一刻永远地消失。不会再次发光。这一抹抹亮光就像是灰蒙蒙的夜空下的唯一的星光,在整个公墓园里闪闪发光,在小镇的不远处照亮着先人们另一个世界的道路,传达了我们的思念与缅怀。

    最后一张照片也拍摄下了。

    微微烛光,点点红丝,潮湿的空气带着一缕缕大海的咸味。

    他抱着照相机急匆匆地往山下跑去,因为在这么下去墓园就要关门了。守墓人可不是好欺负,说晚上六点钟关门就是晚上六点钟关门,毕竟他也不愿意和一堆骨灰过上一个晚上。怕不是明天回家魂都要没有了。

    叶诗雨:

    刚刚从墓园回来的她感觉身体都要被掏空了,一天没碰游戏了实在是好难受啊!她不知道自己家里原来还有这么多的墓需要去祭扫的,也不清楚自己去祭扫的那些人到底是谁。爷爷奶奶倒是认识的,可是还有八个墓……好像就真的不知道了!

    她不管这么多的事情,往自己的房间里一躲,ps4一打开,上次买来的《刺客信条》都还没有通关呢!

    “叶诗雨!你给我滚下来洗澡!”楼下传出了河东狮吼,震得叶诗雨头皮发麻,连着地板也是一阵抖动。

    “啊!我的游戏啊……”

    她老妈的厉害她是很清楚的,一旦发起火来可是能够徒手掰弯钢条,人称“人肉掰弯机”。直的给你掰成弯的,弯的也能够给你掰成直的。

    那还是在叶诗雨读小学的时候,镇上有两拨混混打架,正好就在她家门前。当时她刚好是买菜回来,也不知道是哪个手欠的把她菜篮子里的鸡蛋碰掉了一个。顿时就火大了!放下手中的菜篮子,抢了一个人的钢管,就杀向了那两拨人。刹那间,昏天黑地、飞沙走石、行人绕道走,野狗不冒头。两拨人愣是被她一个人一根钢管给打趴下了。临了的时候还冷哼了一句:“就这水平,怎么出来混的?给老娘滚!”

    两拨人瞬间连滚带爬地逃走了。自那以后,这条街上就在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件。因为谁都知道“人肉掰弯机”的威名啊!

    于是,叶诗雨果断冲澡去了。不然真的有可能会死!

    就算是叶诗雨这样调皮的女生也是有沉寂的时候的。每一个看起来很活泼的女生都是一朵随时有可能会闭合的百合花。她偶尔也会思考人生,思考自己这些年究竟都做了些什么。会悔恨、会痛苦也会感到自责。可是一觉醒来,叶诗雨还是原来的叶诗雨。考试会作弊,学习总垫底,上课的时候永远都不知道上的是什么,下课的时候也不知道下一节要上什么课。手机几乎从不离手,充电宝塞了半个书包。平时午饭总是吃泡面,为的只是省下一些钱来充游戏、买电玩。

    在掀去身上穿的内衣之后便露出了少女特有的小小的双峰。往浴室的花洒下一站,热水就这么直直地从头顶洒了下来,湿润了那美丽的玉体。

    她此时的呼吸要比平时略微快一点,内心却比平时平静多了:毕竟也是高二的人了,难道明年真的要留在小镇上打工吗?外面的世界那么大,还真的想去看看……等一下要不要发个微信给空。我想,如果是他的话,应该会懂我的。

    她开始望了一眼浴室高高的窗户,窗户上面有一层厚厚的水汽,看不见外面的情况。外面是不是不下雨了?可能吧……也没有听见雨水的声音。话说,我淋着花洒,怎么可能知道外面的雨有没有停。

    当她浴巾把身体擦干的时候,叶妈的晚饭也做好了。还没有等她喊,她就已经换好了一件白色的百合花纹的连衣裙。

    走到饭桌前,看了一眼摆在饭桌上的几个家常菜,感觉还是比较好吃的吧……大概!

    叶爸端着饭碗,用筷子敲了敲桌子,嘴上却叹了一口气:“孩子啊!爸对不住你啊!你妈的那点手艺是真的过不去啊!”

    叶诗雨没有说什么,只是用筷子夹了一口芹菜放到嘴里,脸上也露出了一丝为难的神色:“也没有太差吧……至少还是能吃的。”说完就往垃圾桶里吐掉了,“爸,你还有泡面吗?”

    “早吃完了!今天又是清明,超市都关门的,才没有泡面呢!”

    叶诗雨的脸上并没有太多的表情。去电饭煲里盛了一碗,夹了点现成的鸡肉吃了起来。

    她吃的每一口都很小,因为味道实在是不怎么样。

    “味道可好啊?”叶妈端着一盘炒田螺从厨房里走了出来,脸上满是笑容的嘞!

    叶爸和叶诗雨也只好是点点头:“味道不错!”

    夜雨:

    夜爸在晚上的时候就急匆匆地往法国去了,似乎是谈判有了些进展。夜妈倒是没有和夜爸一起出去,怎么说也是想要多陪伴一下自己的女儿的。而且她也担心家族里的一些敌对势力会对夜雨做出什么。虽然明目张胆的不会来,可暗地里的就不好说了。

    这是在外婆家。这里的香樟树总是遮天蔽日的,也没有大海的咸味,风也总是清清爽爽的没有任何杂质,硬要说的话就是那漫天飞舞的湿漉漉的香樟树叶了。飘啊飘啊……似乎看不见尽头。

    一条清澈的小溪,一座三层的小别墅,微微的灯火明亮,惬意的乐曲飘荡。

    外婆知道自己的外孙女今天要来了,就亲自下厨和厨师一起做了一顿晚饭。说是一顿晚饭,可是这排场还真是有点大的。十几米的大长桌,上百个菜,中式西式的都有。热腾腾地升起白色的水汽,飘出可以摸得到的香气,细细绵绵的像是被拉成丝线的棉花糖。

    当车辆穿过弯弯的小路,当目光可以看见那微微亮的灯光,外婆家也就到了。

    夜妈牵着夜雨的手下了车,而外婆早就站在门口等着了。与此同时,家里的女仆们早已经在别墅的门前分列两旁了。待夜家母女下车的那一刻,女仆们便向她们深深的弯下身去:“夫人小姐好!”

    “外婆还真是……”

    “她平时不这样的,只是今天你回家了嘛!就专门搞了这么欢迎会吧?”夜妈小声地说话。

    夜雨也没有多说什么,毕竟这样的路她也是走了很多次了。

    “外婆!”她喊了出来。

    “哎!小雨……快!快进来……”外婆牵住夜雨的手,别提有多高兴了。一个劲地笑着,“想外婆了有没有?那个……晚饭我都备下了,让她们也一起吃吧!大家一起多热闹啊!”

    “嗯!可是外婆你到底做了多少晚饭?要这么多人一起吃的。”

    “你猜啊!”外婆像个小孩子一样打着哑谜。

    当三人走入饭厅的时候,夜雨和夜妈都一下子怔住了。

    “妈,您这是请哪位贵客呐?”

    “丫头,这不是小雨回来了嘛!我下厨和厨师们一起做了些她爱吃的。”

    “……”

    夜雨的脑海里一片空白的,她也不知道自己居然有这么多的东西是喜欢吃的。我小时候是这么会吃的吗?可是到现在为止身材都没有走样啊!也许我小时候就是这样的。毕竟外面的世界太累了,人总是会把最真实的自己给忘记的。嗯!一定是这样的。

    待外婆和夜妈入座,夜雨才入座,其次是做饭的厨师,最后是女仆们。

    现在的女仆早就不是封建时代的女仆了。现在的女仆基本上就是家政专员,是一类职业,也可以用来撑门面,并没有固定的服装,既有上下班,也有五险一金。类似于保姆之类的。

    夜雨望着这一桌饭菜,内心也没有多大的波动。倒是有点想吃以前家里种的番薯了。那个是真的甜呐!也不知道是不是物是人非使人淡忘了很多事情。以前可没有像现在这样矜持。那是老远就喊着“外婆外婆”然后像一只小花猫一样扑过来了。外婆也不会搞这么大的排场,就是会拿点小礼物送给我。那是一点都不贵的小东西,可以是一个发卡、一对耳环、一个手镯也可以是一包糖。当时收到这些东西的时候心里面都是要美很久的。饭菜的味道变了……她在心里面这么想着。

    夜雨本来是很期待和外婆的重逢的,可现在倒是觉得一般了,也就比那帮家伙亲近了一点而已。她并不是一个喜欢大排场的人,平时做事也总是喜欢一个人,除非是那些她一个人完成不了的事情才会去找人帮忙。本来是想着和外婆好好聚一聚的,可是这么多人,还有这么大一桌子菜,感觉就有点生疏了。难道真的没有以前那么亲近了吗?

    夜妈看了一眼面无表情的夜雨,一下子就明白了她在想什么。毕竟是自己的亲生女儿,这点小心思还是知道的。

    夜雨吃饭吃得很随便,也完全没有想自己在吃什么,只是有一口没一口地往自己嘴巴里塞着。外婆觉得奇怪,看着夜雨,心疼,是不是自己哪里惹她生气了?她完全想不出自己哪里做错了。难道是饭菜不好吃?也不会啊!可是她的脸上写的就是“不开心”这三个大字。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没一会儿,夜雨就离席了。径直往三楼走去。

    她走的每一步都很慢,可能是有些累了。不过今天还是有开心的事情的。爸爸也回国了,虽然只是那么简短的见面,但真的已经是足够了。还有妈妈,她现在就和我在一起。没有什么事情是比这个还要幸福的了。

    孤单久了的人难道真的只要一点点幸福就能够填满了吗?大概吧……

    咚!

    “啊……好疼!撞到门上了……”她捂着自己的额头,斜了一眼自己小时候的房间门。

    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之后,她便推开门进去了。

    打开灯,她愣住了。四周像是旋转了起来,由远及近,由粗即细,一段又一段的光影大片地打在了自己的眼前。

    里面的样子竟然还是和一年前一模一样。那个小熊在床上的位置,梳妆台的位置,桌子上的东西,拖鞋……全都没有变……

    她缓缓走了过去,在床上坐下,这被子是那样的暖和,应该是经常拿出去晒的。可是哪里能够每一次都铺得一模一样啊!还有房间里的这股香气,是薰衣草的香味,没有经过任何的加工。一年前,我在这里用的是法国的香水,难道是那个时候留下的?可是也不会留这么长时间吧?地面上没有一点灰尘,书架上的书籍也是一年前摆放的样子,可也是一尘不染。

    就在这一瞬间,她似乎明白了什么。

    她流下了两滴滚烫的泪水,啪嗒一声,掉在了手背上,绽开两朵晶莹的水花。

    “原来是这样子……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还真是个大笨蛋啊!夜雨……你真的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傻子……”她说话的声音很轻,轻到可以听见那泪水滴到手背上的声音。

    咚咚咚……

    “夜雨……”

    夜妈敲了敲门。

    “我在!”她慌忙将眼角的泪水拭去,匆匆忙忙地去给妈妈开门。

    “小雨……今天你……”

    “啊!被你看出来啦!”夜雨直言不讳地说道,“说不定只是误会了而已。很多时候,人就是喜欢犯贱的,我也是。”

    “同感。我也差点怀疑了,不过仔细一想,外婆也算是行将就木的人了。”

    “还早呢!”

    夜雨坐到自己的梳妆台前。看着自己这一副狼狈的模样,还真的是有点傻乎乎的。她微微一笑:“呐!老妈啊!你知道为什么外婆家的星星要特别亮一点吗?”

    “嗯……海拔?”

    “不对!是因为星星只有在黑暗的夜空下才会更加闪耀,你难道有见过白天的星星吗?”

    “哦……也是啊!小鬼头,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滑头了?”

    “这你得问老爸。”

    夜雨拉开窗帘,拉开阳台的门,仰望夜空,映入眼帘的是一望无际夜空和繁星。

    迎面吹来的风凉飕飕的,但是好舒服。吹得人好痒啊!香樟树的香味也很好闻,有一种很奇妙的气息在里面。这可是城市间那些高楼大厦所完全无法比拟的东西。

    夜妈站在夜雨的旁边,夜雨倚着妈妈的肩膀。

    不知何时,妈妈的眼袋已经比以前重好多了,脸上的几条皱纹也已经不是化妆品能够抵挡得住的了。她才三十八岁啊!也许是有些累了吧!毕竟在这样的大家族中,阴谋阳谋都得天天面对。

    “妈……”

    “嗯?”

    “我爱你。”

    夜妈一下子怔住了,她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的这个一向高冷的女儿会对自己说出这么肉麻的话。不过,在震惊的同时也很开心。这就是作为一名母亲在听见自己的孩子说爱自己的时候的感受吧!

    “啊?哦……我也是。”

    “诶!?什么叫‘我也是’,我可是犹豫了好久才说出口的。”夜雨气得鼓起了两个腮帮子,活脱的像一只嘴里塞满了瓜子的仓鼠。

    “呃……那你还打算要我说什么?也跟你一样说几句能让人鸡皮疙瘩都掉一地的话?我可说不出来。”

    “笨蛋……破坏气氛……”

    夜雨转过身去,看着夜空下的香樟树林,忽然在树林间发现了一对闪着绿光的眼睛。先是被吓到了,然后才反应过来,可能只是猫头鹰而已。

    扑楞扑楞……

    一只大鸟消失在了夜空下的香樟树林的深处。

    “我找外婆去了!”说着,夜雨就小跑着往楼下去了。

    只有外面的这一片香樟树林还在和往常一样,静谧安详,入了夜晚就会像人一样沉睡,那些小动物们则在香樟树的摇篮里尽情嬉闹玩耍。再过不了多久,等萤火虫出现了,森林就变成了一个盛装的公主了。而处于森林中央的这一座小别墅,正好是公主头顶上的水晶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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