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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的这几个“特殊时期”你要知道!

人身保险的这几个“特殊时期”你要知道!

作者: 保险经纪人闫艳 | 来源:发表于2018-02-25 22:49 被阅读18次

    对于购买了保险的朋友们来说,每个人其实都不希望用到这份保险,然而从购买保险到保险公司承保,再到发生保险事故时向保险公司索赔等,整个保险过程可能也并不像想象中的那样简单。这就要求消费者在投保前,得看清楚保单的那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条款。但是,这显然是不够的,保单里的“冷门”权益也很重要。消费者想要获得一份放心的人身保险,可以从相关产品中的多个“特殊时期”来把握这些权益。可现实情况是,被消费者吐槽为“有字天书”的保险合同中,“特殊时期”内的保险权益往往被消费者直接忽略掉了。更何况“空白期”“犹豫期”“宽限期”等等这些“期”字辈,简直让人傻傻分不清楚。

    1、保单正式生效前

    保险合同是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形成的契约关系,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申请后,保险公司如果同意承保,那么这份合同就成立了。但保险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只有等到投保人交了首期保费并签收保单之后,保单才会生效,生效的起始时间是签收保单的次日零时。在合同生效前,会涉及到观察期和犹豫期。如果说观察期是帮助保险公司防范“带病投保”的道德风险,那么犹豫期就是帮助消费者防范冲动投保的风险。

    观察期

    合同虽然生效,但险企不会马上担责

    健康保险的保单中常有规定观察期或等待期,观察期一般为2个月到1年。消费者在这一期间内因疾病支出医疗费用等,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在医疗险、重疾险等保险条款中,保险公司对观察期有明确的规定。从观察期的时限来看,在普通住院类医疗保险中,观察期一般为60天或90天;在重大疾病保险中,观察期一般为90天、180天或一年。

    举例,市民王先生投保了一份重疾险,观察期是180天,合同是在2015年7月1日生效。但是,在2015年7月15日的时候,王先生确诊罹患癌症,由于观察期未过,保险责任没有生效,王先生无法得到相应赔偿。

    犹豫期

    签收了保单,10天之内还可“退货”

    消费者有无条件退保的权利,这就涉及到犹豫期。消费者要是对自己购买的保险不满,可以在这一期间要求保险公司退回保费并撤销合同,自己所遭受的损失也是极小的。

    与观察期一样,犹豫期并不是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是需要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就目前市面上的一些人身保险来说,一般都会有10天的犹豫期,部分银行保险渠道会有15天的期限。记者还从一款产品的条款中获悉,如果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会退还消费者缴纳的所有保费,最多收取10元左右的合同工本费。如果在投保时,消费者已经在保险公司进行了免费的体检,那就要扣除相应的体检费。过了犹豫期再退保,消费者的损失会更大。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讲,犹豫期的产生是为了防止消费者因一时冲动而做出购买保险的决定;但对于消费者而言,它无疑起到了缓冲器的作用。

    2、保单有效期内

    观察期和犹豫期之后,保险合同就正式生效了。按照《保险法》对保险合同的要求,合同里要包含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期间就是保险合同的有效期,比如说市民张先生30岁投保,合同约定的是80岁满期,那么30岁到80岁就是这个合同的有效期。对于这种长期寿险,消费者可能有时候不能按时交保费和或者及时申请保险金。而宽限期和理赔有效期就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宽限期

    资金紧张没法缴费,60天内补上就行

    如果到了保险费缴费日,荷包却一时周转不灵,那也不用着急,保险条款里的宽限期会有一个充裕的时间让你周转资金。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这意味着,没钱交保费没关系,60天内补上就可以。另外,在这一期间出险,保障是依然有效的。

    理赔有效期

    事发5年内都可申请保险赔付

    很多人担心,万一在发生意外后没有尽快申请保险金,那保险公司是不是就不会理赔?并非如此。

    保险专家介绍,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之内,消费者都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人寿保险保险金的申请时效更是延长至事故发生之后的5年之内,消费者在提交申请书时按照合同要求准备相关证明和材料即可。

    不过,消费者可能因此承担额外的费用。记者从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了解到,“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3、保单有效期外

    有效期中止

    两年内可申请保单复效

    超过宽限期,消费者依旧没有交齐保费的话,那么保险合同效力就中止了。但需要注意的是,此“中止”非彼“终止”。只要在保险合同中止后两年内补足应交保费和利息,就可以申请保单复效。

    举个例子,几年前陈女士在保险公司投保,保险金额为2万元,缴费期为20年。陈女士在前两期均按期缴费,但在第三期时,陈女士无法按期缴费,导致保险合同被迫中止。

    如果陈女士还想继续拥有这份保单,可以利用保单的复效条款,即对于已经失效的保险单,在一定时间内经投保方提出申请,保险公司同意恢复合同效力。复效的时效是2年。不过,在申请复效时,保险公司会对投保者的可保性进行再次审查,对消费者现在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如果消费者健康状况不合格,将不能办理复效或需附加额外保费。申请复效时,还需一次性缴清保单失效期间所欠的保费和利息。

    据了解,保单复效服务仅适用于长期险,在保单失效期间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了解更多请联系

    保险经纪人闫艳,电话/微信:13426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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