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挣扎与告别:谈谈新旧《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挣扎与告别:谈谈新旧《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作者: 动物精神 | 来源:发表于2019-07-28 09:34 被阅读0次

    经历了一改再改,《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再一次」问世,这是它在2016年以来的第三次亮相。

    先说重要结论:这一稿跟2017年11月的上一稿区别不大,虽然删了接近900字,但去掉的都是上一稿中间过于细节的内容。

    也有一些事情值得反思。这几年中间,国内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发生了很多变化,其实每一次草案或者意见稿在推出的当时,对特定议题都是很有针对性的。比如前两稿中间有关第三方接入与合作的内容,曾经引起轩然大波,根本原因在于当时国内券商的经纪业务处在一个快速获客和培育自身技术能力的阶段。现在回头看,那些牵动人心的趋势和事件都已经慢慢被人淡忘——因为这个行业的从业者背上了新的焦虑。

    不管怎样,对于这项古老又坎坷的业务,不少人仍在关注。交易所市场连接了投资者跟投资标的,两个最基本的环节,时至今日,它依然是整个行业之所以存在的根基。

    《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的三次亮相

    2016年4月,坊间流传一份《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草案)》,据说是监管召集证券公司开会时使用的手稿,当时距离A股熔断、刘老师上任都还没过多久。草案的《起草说明》中间提到,从股市异常波动反映出来的情况来看,证券公司在落实账户实名制、监控客户交易行为、管理分支机构及员工、与第三方机构展开外包合作等方面做得还不够。于是草案正文中间有了许多关于这些议题的讨论。的确,跟草案相比,早先的2010版《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骤显单薄。

    2017年11月,《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问世,这一稿同样没有公开发布。它所关注的问题列表里,证券公司跟第三方信息技术机构或流量平台的合作模式、佣金管理等等问题被传阅者们划为重点——这个时间点也很值得一说,因为同样在此时,各券商前赴后继设立的「网金部」们在公司里的地位开始由盛转衰。也是在这一稿里,有关主经纪商(Prime Broker)的内容出现,监管开始有意推动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差异化。

    2019年7月,《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证监会网站与大众谋面。经过了2018年的痛苦一跌,很多人已经全然忘记了这项业务还曾有过黄金时代,大家的话题开始转向财富管理。中信证券非银团队曾经在2016年末大胆预测,按当时的佣金下降速度,2019年经纪业务将会迎来盈亏平衡点。现在看来,他们没有料到2017年以后佣金就降不动了,但这些并不影响这份报告结论的前瞻性。

    增、改了哪些内容

    仔细对比了最新一稿与2017年那一稿的区别,下面做个要点摘录。删除的部分多是上一稿中间过于模糊或者过于细节的表述,这里不赘述。

    1、增加的部分。

    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直接或者安排其他机构、个人变相向投资者返还佣金、赠送礼品或者给予其他利益。【第七条】

    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管理的具体规则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结算分别制定,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第十二条】

    与投资者确定、变更交易佣金收取标准应当妥善留痕。【第二十六条】

    证券经纪人属于证券从业人员。证券经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关于证券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经纪人管理的专门规定。【第四十四条】

    中国证监会可以对商业银行存管证券公司投资者资金的规模、范围、业务模式等提出差异化监管要求。具体办法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第四十八条】

    2、改动的部分。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可以选择新闻媒体、互联网信息平台等第三方载体投放广告,进行企业宣传。投资者招揽、接收交易指令等证券业务的任一环节,应当由证券公司独立完成,第三方载体不得介入。【第八条】

    证券公司总部证券经纪业务管理部门、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分公司以及风险管控难度较大的营业部应当配备专职合规管理人员;其他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营业部应当配备兼职合规管理人员。【第三十六条】

    对外合作那一块,表述看似比上一稿更加严格、精炼。上一稿虽然没有正式公布,但是起到了很好的窗口指导作用,很多券商主动切断了跟一些交易通道类互联网机构的合作。如果正式稿继续按照这样的方式落地,的确会影响到一些信息技术公司的商业模式。

    一些思考

    这次的征求意见稿并没有对佣金管理的部分做过多改动。证券业协会曾经很多次组织证券公司讨论这个议题,包括价格战、跨地区差异化定价、部分地方存在定价保护等等,但是价格问题涉及到发改委定的制度,不能轻易动,只是强调「与投资者确定、变更交易佣金收取标准应当妥善留痕」。

    好在佣金问题在今天看来已经不再那么重要。靠移动互联网红利拉动的增量客源时代早已结束,大家都把重心转向了存客的经营,让人头疼的问题更多存在于获客之后的环节。

    这就好像一个人在年少时会有种种关于升学、恋爱的烦恼,很多问题事实上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但少年最终还是年逾三十、成家立业,旧的问题最终被新的问题取代,更烦恼的事情永远在后头。

    不过话说回来,证监会有关于经纪、投行等支柱业务的规则,无论如何都值得深度讨论。比如已经开出口子的主经纪商业务,并没有给出充分的信息给大家参考,后面还需要仔细琢磨。这是因为,科创板之后的投行变革、获客战之后的财富管理战,已经不仅仅关系到行业内的生态,接下来监管的每个动作,都可能决定这个行业到底会成为一个持续壮大的行业,还是萎缩成一个功能单一的小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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