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这部电影上映的时候,对它没什么关注,本身自己对文艺片这一类的电影兴趣不大,加之是国外作品,更没有设么兴趣。
偶然在一位博主的科普下,了解到了什么是绿皮书,绿皮书是美国六七十年代,美国给黑人编写的旅游指南。黑人只能按照这本指南旅行以及旅游途中住哪,都规定得清清楚楚。
带着这样的一些浅显的了解,我看完了这部电影。主人公雪利博士是一位黑人音乐家,需要一位司机带他一路巡演到南部,直到最后一站的伯明翰。而另一位主人公托尼,是夜总会所的领班,由于会所装修停业,让他成为了雪利博士的司机。
电影的拍摄方式是文学中典型的“在路上”模式,通过旅途中的方式,描写了两个人的转变。白人托尼是从内心对黑人是不屑的,在电影中开头,他扔到了在家里修理的两位黑人的喝水杯子。为雪利博士工作也是为了家庭的开销。托尼是白人,但粗俗,文化低,易冲动。雪利博士是黑人,但优雅,有才华且精致。这样鲜明的对比,让观众不得不反思,白人真的要比黑人高一等吗?
雪利博士与托尼在路上发生的一切,也是两人的相互学习,雪利博士让托尼学会了如何尊重别人,如何遵守规则以及教托尼写信如何正确的向妻子表达爱意。而托尼让雪利博士不再高高的端着自己的人设,开始像一个普通人一样,喜欢吃什么就吃,喜欢做什么就做,不再孤单的一个人坐在托尼口中的“王座”上。
在巡演途中,他们的车在路上出了故障,停靠在一个农田旁,农田全是劳作的黑人,他们神情疲惫,衣衫褴褛。而这时的雪利博士一身笔挺的西装,优雅的靠在车旁,一边则是托尼费劲的修理着汽车。农田里的所有黑人都看向博士,他们从没想到黑人也可以穿上笔挺的西装,也更没有奢想在这个歧视黑人的年代白人也会为黑人打工。博士本应该可以坐在车里,他默默的走出来,展示这一切,也是用无声的行动告诉黑人,自己努力也可以得到尊严。
博士的巡演终点在伯明翰,这是美国南部的城市,越往南走,白人对黑人的歧视更大。比如博士演出却得不到很好的待遇,本是演出的主角却不能用厕所只能回到自己的住所。在店里看上了一套西装,却被店主因为是黑人强制要求买下才能试穿,博士默默的忍受这一切,这也让托尼越来越疑惑为什么不放弃这次演出,回到能够得到好待遇的纽约。直到最后博士的合作琴手说了这样一句话:他是想让别人知道黑人不比别人差。
雪利博士与托尼的这场旅行,是两个人的相互学习,也是两人人生观的改变。博士是黑人,种族歧视让他融入不了白人,他从小的教养与经历也让他在黑人中也是个异类。他像个独立体的存在。除了自己在演奏的时候能感觉到自我,其他时候他是迷失的。托尼带给他的随性与自由,让他最后在黑人酒吧的演奏找到了自己。
而托尼是个普通的白人,没有什么才华,为生活而奔波,夜店工作的经历让他世故,对人际关系的处理十分上道,但是待人接物粗俗,不遵守规则,带有一些种族歧视,雪利博士让他开始遵守规则,开始变得有教养,谈吐不再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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