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时间约定,是一种高素质的表现。如果与人约定,而又无故爽约,或者经常迟到,就是一种不礼貌的表现,是对别人的不尊重。
古语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你对别人不守时不讲信用很不爽,那你最好做一个有守时好习惯的人。在这方面,古人做出了很好的榜样。
人教版七年级课本上,有一篇文章叫《陈太丘与友期行》。文章讲的是陈太丘与友人约定一同出行,约在了中午。谁知,“过中不至”,于是,“太丘舍去,去后乃至”。陈太丘的朋友不守约定,是对陈太丘的一种不尊重,陈太丘独自离去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对不守时友人的一种小小惩罚。而友人见陈太丘独自离开,不但不反思自己的错误,而是骂道:“非人哉!与人期行,相委而去。”陈元方是陈太丘的儿子,才七岁,在门外玩耍。闻言曰:“君与家君期日中,过中不至,则是无信;对子骂父,则是无礼。”他以七岁的小小年纪,敏锐准确地指出了父亲友人的无礼和无信。当然,正是由于陈太丘平时的润物无声的潜移默化,让陈元方明白了什么是礼,什么是信,并且身体力行。这不是榜样的力量吗?
如果成年人自己对于礼仪能够身体力行,那么,子女当然会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并且会按照正确的礼仪做事儿,当然会成为一个高素质的人。
俗话说得好:“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是啊,孩子是家长的一面镜子。谁不希望孩子能成为一个高素质的人呢?那就从自己做起,做一个守时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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