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这句话让我联想到了股东抽逃注册资本,被判刑的例子。我们可以直接去知识产权局花个几千块、几万块钱买个专利,然后找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成几百万、几千万,把这个专利当作股权出资,那就完美避开了抽逃股本金。
你说资产评估机构愿不愿意这样干?肯定愿意,因为资产评估机构是按照评估价的来收费,你的评估价越高,收费越高,这样做符合资产评估机构的利益。资产评估机构在其中起了权威的作用,一个资产值多少钱,公司说了不算,股东说了不算,其他人说了也不算,就资产评估机构说了算。
一个几万块钱的专利评估成几百万、几千万,资产评估机构这样弄没风险吗?这个风险其实是可控的,专利的一个特点是具有唯一性,唯一性意味着没有公允价值。市场上这个东西就只有一件,你说它一文不值也可以,说它值几千万也可以,关键就是看你怎样解释。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