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年轻人和大师的故事很火,我印象最深也最不认同的是以下这个:
年轻人:大师,我喜欢她还放不下她怎么办。
大师:没有什么是放不下的。
年轻人:可我就是做不到。
大师递给年轻人一个茶杯,让他拿稳了别放手。接着开始往里面倒开水,很快水就溢了出来碰到年轻人的手,啪的一声杯子落地。
大师:痛了,自然就会放下。
年轻人醍醐灌顶,道谢离开。
啊看完故事感觉大彻大悟了??但年轻人放不下的是自己心心念念朝思暮想的姑娘,因痛打碎的只是一个普通的茶杯,两者之间的价值相差何止一个光年。前提是错的,那结论必然有失偏颇。
假设这么告诉年轻人:如果你能握紧茶杯不放手,你爱的姑娘就也爱你,不需要你去放下。在此般诱惑之下,我想人的潜能是会被激发的。
当然,以上是假设,我们来看实例。在某个特殊的日子,我起了个大清早制备材料煲汤,却因为没有把握好火候导致锅里只剩余一碗汤的量,我安慰自己,这汤就宛若手机中的iPhone X 、战斗机中的F-22、水果中的榴莲、森林中的老虎、我心中的你……啊好了就此打住,总之就是精华!
于是乎我又拿出了自己最喜欢的碗,把汤倒了进去。好像有点满?不过还不至于烫手没事。深呼吸,双手端平,双眼盯住汤面,一步一步向餐桌挪动。突然!打闹的孩子们从房间冲了出来,而墨菲定律啥时候都有效(摊手),所以他们已经刹住脚步却仍碰到了我。
汤晃晃悠悠地荡了起来,抓紧碗口的两个大拇指都被烫到。你以为我放手了??怎么可能??这汤可是手机中的ip…何况碗也是我最喜欢的。所以我只是紧锁着眉头把汤端到了桌上。而后一个箭步冲向洗手台用大量冷水冲洗再涂上厚厚的洗洁精(没错这里强行介绍烫伤后的处理方法),但最终还是有一个拇指起了小水泡。可以想象当时有多痛了吧???但于我而言东西太珍贵,所以哪怕很痛我也不放下。
接下来这个例子就厉害了,应该说家喻户晓、耳熟能详。
以下来源百度百科:1952年10月,邱少云所在部队担负攻击金化以西美军为首的联合国军前哨阵地391高地。高地前沿是一片开阔地,为缩短进攻距离,便于突然发起攻击,11日夜,部队组织500余人在敌阵地前沿潜伏,他所在排潜伏在高地东麓距敌前沿阵地仅60多米的蒿草丛中。12日12时左右,美军盲目发射燃烧弹,其中一发落在他潜伏点附近,草丛立即燃烧起来,火势迅速蔓延到他身上,燃着了棉衣。为了不暴露目标,确保全体潜伏人员的安全和攻击任务的完成,他放弃自救,咬紧牙关,任凭烈火烧焦头发和皮肉,坚持30多分钟,直至壮烈牺牲。反击部队在邱少云伟大献身精神鼓舞下,当晚胜利攻占了391高地,全歼美军1个加强连。图片来源百度百科
眼睁睁地看着火从草丛烧向自己,不能扑灭不能后退,只像被钉在了地上。衣服先烧了起来,而后是毛发燃烧发出“嘶嘶”声。后背的火越窜越高,火焰跃动如海浪,不停地向前扑来,用于伪装的草帽也着火了,很快头皮也将……咬紧牙关默念不能暴露!不能暴露!十指因为痛苦已深深嵌入土地。最先烧起的地方已皮开肉绽,没有喷涌而出的鲜血,火焰不停地深入每一寸肌肤,开始出现焦化,接着是碳化。最终,这最可爱的人甚至都没能留下纯粹的骨灰,只能混杂在衣物杂草燃烧过后的灰烬之中。
潜伏前,邱少云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写道:“宁愿自己牺牲,决不暴露目标,为了整体,为了胜利,为了中朝人民和全人类的解放事业,愿献出自己的一切。
被烈火灼烧邱少云痛苦吗?答案是肯定的。但他放弃了自己的承诺,放下了自己的伟大事业吗?没有!因为他是中国人民志愿军,因为他认为抗美援朝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
所以,嘿,醒醒吧,你痛了就放下,只是因为那东西对你不够珍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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