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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Script] JavaScript中的作用域和thi

[JavaScript] JavaScript中的作用域和thi

作者: 小翔 | 来源:发表于2017-10-18 22:18 被阅读0次

    前几天学习Standard ML时候,我接触了一个词语,叫做“词法作用域”,也叫“静态作用域”。然后我发现了js中的一堆神奇的概念,貌似突然清晰了(明明之前我也看过的这个词的)。

    动态作用域

    动态作用域现在不太采用,但是原理特别简单。整个程序只有一个作用域的栈,每次在定义新的绑定时候,都直接push进去,每次退出函数的时候,或者退出大括号包围的环境时候,把绑定push出来。早期的语言可能会用它。每次需要某个值时候,不断从栈顶往下面找值,直到找到某个标识符符合的映射。

    词法作用域

    现在大部分的语言都是采用词法作用域了。普通老百姓(排除学术派的小伙伴)用的语言都是。

    无头等函数的语言的词法作用域

    在没有first-class function的语言,比如C中,在编译时期就确定了每个名字对应的作用域。并不会因为运行环境的不一样取到不一样的值,也不会因为调用的顺序不同而有时候存在,有时候消失。

    头等函数的语言的词法作用域

    在first-class function的语言中,比如js中。(我们只考虑不采用eval和with的js)
    函数的内部绑定可能会随着传出或者传入函数对象,同时把绑定也传过去。

    比如

    const f = a=>b=>a+b
    const m = f(1)
    

    m无论在什么环境下,都能充当+1的函数。因为内部有a=1的绑定。
    (所以,js的垃圾回收可能会有点复杂)

    JavaScript的函数调用

    我把JavaScript的函数调用分为下面几种情况讨论

    最简单的call调用

    最简单的情况是call,是毫无黑魔法的情况。

    函数定义时候,都会隐含着一个默认参数,this。

    MDN上,写着call的语法。

    fun.call(thisArg, arg1, arg2, ...)

    我们可以忽略环境地,显式指定函数的this参数。

    比如

    const bar={
      foo:function (){
        console.log(this);
      }  
    }
    bar.foo.call("2333")
    bar.foo.call(Object("2333"))
    bar.foo.call(undefined)
    bar.foo.call(null)
    bar.foo()
    const foo = bar.foo
    foo()
    

    由于,this一定要是Object,是其他类型的话,会被转成Object的,所以前两次调用是一样的效果;
    第三,四次由于在非严格模式下,会自动指向全局的global或者window;

    等价于call的apply调用

    apply只是把call的后续n个参数放在一个数组里了。不细述。

    最常见的隐含this调用

    const bar={
      foo:function (){
        console.log(this);
      }  
    }
    bar.foo.call("2333")
    bar.foo.call(Object("2333"))
    bar.foo.call(undefined)
    bar.foo.call(null)
    bar.foo()
    const foo = bar.foo
    foo()
    

    第五次时候,不采用call调用,则会把调用的环境bar传进去;
    第六次时候,不采用call调用,则会把调用的环境window传进去。

    默认传入的this参数的n种情况

    • 当以对象里的方法的方式调用函数时,它们的 this 是调用该函数的对象.
    • 在箭头函数中,this 是根据当前的词法作用域来决定的,就是说,箭头函数会继承外层函数调用的this 绑定(无论this 绑定到什么)。在全局作用域中,它会绑定到全局对象上。
    • 使用new关键字,它的this被绑定到正在构造的新对象。
    • 该方法存在于一个对象的原型链上,那么this指向的是调用这个方法的对象,就好像该方法本来就存在于这个对象上
    • 用作getter或setter的函数都会把 this 绑定到正在设置或获取属性的对象。
    • 当函数被用作事件处理函数时,它的this指向触发事件的元素(一些浏览器在使用非addEventListener的函数动态添加监听函数时不遵守这个约定)。
    • 当代码被内联处理函数调用时,它的this指向监听器所在的DOM元素

    (以上都是MDN上摘录的,习惯了js的人应该一看都可以想到应用场景(吐槽:this真是一个奇葩的设计,好好的和python一个搞一个显示的self参数不是更棒?))

    一个永远劫持this参数的函数的bind方法

    bind可能会改变this的指向,这个有一点点复杂,我写了个函数模拟,我觉得我应该新开一篇文章讲解(虽然好多人曾经都讲过了)

    总结

    js采用的是一直都是词法作用域。

    this是一个隐式传递的参数,由多条复杂规矩限定。

    如果我们不使用call,apply和bind,js的this的由于默认传入的this的特殊行为,表现的行为类似于动态作用域,实质还是词法作用域。(这个是何幻大大教我的)

    我是在理解无黑魔法的基础上的call,把其他等价过去理解的。另外我建议不要使用arguments,因为es6给了更好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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