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知道不知道都好,我刚分手了。
写作和恋爱一样,终究是具有私密性的事。你可以说一个写作者书写是为了和读者映照分享,但忠于内心的写作者终究不会为其他人影响。恋爱也是如此,不应该受到其他观望者,自以为是的参与者,货真价实的第三人等等诸多角色的干预。只是二人的独幕剧。开放性关系除外。
回顾我自己上篇写下的文章,写给2016的长文,不久之后的17年元旦就开始陷入奇妙的恋爱状态。人也许可以欺人,但自欺是最没有意义的事。需要诚实面对自己的内心,逃避他人逃避世间都可以,但是自己都要逃避自己,这活法真是没有意思。
当然,我们总应该让自己如愿。违背自己的意愿强迫自己确实违背了生物本能上的自我保护,除非将他人的感受或情绪置于自己之上。对我来说,这已然是极大的让步,可以称之为好感了。
我不太敢轻易说喜欢。因为我这个人比较有病,大概是ky介绍过的一种“性单恋”的典型患者,常年沉浸于“我喜欢你,但你千万别喜欢我”的这样一个状况,永远爱而不得,自虐得愉快。我也知道这是种病,有病是要治的。就如同抑郁症一样,像是一杯盐水没有了盐,你不能用心理暗示自己,我是咸的,我是咸的。那没用。一点盐加进来,自然而然就咸了。
我深感这次是个契机。可能把遇到这个人当作是治病的药引说起来有点奇怪,但我久违地感到了喜欢,同时我大概也觉得他也许也喜欢我。这是个多么大的进步啊。而且如此自然而然地进入了一种恋爱的自觉状态,这是不能欺骗自己的。其实我并不怎么在意名分上的事,男女朋友/伴侣/伙伴/爱人,一切不过是称谓。不过并不是身边每一个朋友都理解而认可这非主流的感情处理方式。
总之我为了抓住这个契锲而不舍地努力。然后阶段性成功了。我很愉快,然后得意忘形,然后治疗失败了。
一言蔽之,这次就是以上的一句话。可以说是我用力过猛,可以说是操之过急,也可以说是不够高瞻远瞩把。
那可得吸取教训啊,虽然我现在是挺难过的。不过我难过其实也不太看得出来,在某种层面上自认是个情绪内敛的人。但还是挺难过的。毕竟是个很愉快的开始和愉快的过程。
没有愉快的分手。所以只要有个很愉快的开始和愉快的过程就好了。
谈分手挺伤人的,没有好好谈分手是件更伤人的事。不合适也罢,倦怠也罢,变心出轨都好,总要认真走流程好好说清楚。怀抱着这样的信念,难免有点咄咄逼人的范儿,这很不好,心平气和是个可贵品质,不甘心有点,难过有点,失望更多。负面情绪混在一起。就成了这样。
“男女之间,若只以好奇心和欲望来做动力,一旦占有或产生厌倦之心,关系就失去行进的动力。但,爱的喜悦,如同所有关系的源泉,应来自彼此思维的共振。来自它们的撞击、应和、交叠、推动。如果双方保持成长,思维能够开拓边界递进深度,那么,不管关系是否终结,只要相见,仍然可以彼此给予,这样便具备了永久的相爱的可能性。”
这段践行,和我之前所有怀抱的对爱的信念,并不完全一致,却还是忍不住沉溺地更深,纠结之至。
对照这世间无限的无限,承认自己的有限性并不是那么困难的事情。更何况承认自己与茫茫众生里另一个人的不合适呢。
这之后喜欢过的那个人可以还活在过去,只是现实中永远地消逝了。谈什么失恋啊,听起来就怪伤感的,我们还是谈谈分手吧,干净利落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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