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集《坟》收录了鲁迅先生从1907年到1925年所作的23篇文章,加上前面一篇《题记》,后面一篇《后记》,总共25篇,1927年3月由北京未名社初版。这些文章中,既有如《人之历史》、《摩罗诗力说》、《科学史教篇》、《文化偏至论》这样的文言论文,如《宋民间之所谓小说及其后来》这样的白话论文,也有如《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我之节烈观》、《论雷峰塔的倒掉》、《娜拉走后怎样》这样大家耳熟能详、鞭辟入里的杂文。
这一个阶段对于鲁迅可说是多事之秋。他先是于1925年卷入了女师大风潮,支持学生对抗校方和教育部的压迫,并且被推举为校务维持会委员。然后被教育总长章士钊免去他任职了十余年的教育部佥事职务。之后,他与章士钊打起了官司,由于种种原因,官司居然打赢了,可毕竟也与教育部交恶。
1926年,北京发生了震骇中外的“三一八”惨案,段祺瑞执政府卫队打死打伤数百名请愿群众,其中也包括鲁迅的学生刘和珍。鲁迅写下了《死地》、《记念刘和珍君》等文章,遭到政府通缉。同年8月,他应林语堂的邀请赴厦门大学教书,开启了他的南下之路。正是在厦门大学的时候,他整理出版了杂文集《坟》。
《坟》的题记,作于1926年10月30日。这一篇后记作于1926年11月11日。
全文充满着一种寂静和哀愁。离开了新文化运动中心的北京,来到遥远寂静的厦门,鲁迅感觉到了寂寞和苦闷。回忆写过的文章,他感叹道,“我的生命的一部分,就这样地用去了,也就是做了这样的工作。然而我至今终于不明白我一向是在做什么。比方作土工的罢,做着做着,而不明白是在筑台呢还在掘坑。所知道的是即使是筑台,也无非要将自己从那上面跌下来或者显示老死;倘是掘坑,那就当然不过是埋掉自己。总之:逝去,逝去,一切一切,和光阴一同早逝去,在逝去,要逝去了。”
编辑杂文集《坟》,写下这一篇后记,第一个原因是为了纪念。
有人评价鲁迅说:“我的真诚在于我承认我不够真诚。”这话有些中肯,其实鲁迅也是这样评价自己的。“偏爱我的作品的读者,有时批评说,我的文字是说真话的。这其实是过誉,那原因就因为他偏爱。我自然不想太欺骗人,但也未尝将心里的话照样说尽,大约只要看得可以交卷就算完。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更无情面地解剖我自己,发表一点,酷爱温暖的人物已经觉得冷酷了,如果全露出我的血肉来,末路正不知要到怎样。”他勇敢地承认,“我还没有这样勇敢。”
鲁迅的文章是真诚的,但他也并不能直抒胸臆——他不是个勇敢的莽撞人。在那样因言获罪的白色恐怖年代,1926年4月,《京报》社长邵飘萍被奉系军阀张作霖杀害于北京天桥;1927年4月,李大钊被张作霖绞杀于北京;1946年7月,李公朴、闻一多被特务暗杀于昆明。讲真话的代价是惨痛的。所以,鲁迅的杂文有时候会用隐晦的“曲笔”委婉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
很多青年都喜欢鲁迅的文章,视鲁迅为自己的人生导师。对此,鲁迅也处于矛盾之中。他想要毫无顾忌地说话,又无法做到。“我就怕我未熟的果实偏偏毒死了偏爱我的果实的人,而憎恨我的东西如所谓正人君子也者偏偏都矍铄,所以我说话常不免含胡,中止。”他叹息,“我毫无顾忌地说话的日子,恐怕要未必有了罢。”
另一方面,在当时的新文化运动中有一股复古思潮,主张要写好白话文必须先读好古文,并举了鲁迅为例子,鲁迅对此进行了批驳。指出自己自幼确实读过许多古书,但“自己却正苦于背了这古老的鬼魂,摆脱不开,时常感到一种使人气闷的沉重。”“以文字论,就不必更在旧书里讨生活,却将活人的唇舌作为源泉,使文章更加接近语言,更加有生气。”因此,鲁迅甚至说出,“去年我主张青年少读,或者简直不读中国书,乃是用许多苦痛换来的真话”。在中国这样积贫积弱、生死存亡的时代,新文艺的作用应该是唤起民众,应该是扫除积弊,应该是救亡图存。而绝不是用一些华丽的辞藻、晦涩的语言来卖弄学问、装点门面。
然而,杂文集《坟》之中,却偏偏保留了鲁迅在近二十年前所作的文言文论文。他也只好自嘲地解释,“只是在自己,却还不能毅然决然将他毁灭,还想借此暂时看看逝去的生活的余痕。惟愿偏爱我的作品的读者也不过将这当作一种纪念,知道这小小的丘陇中,无非埋着曾经活过的躯壳。待再经若干岁月,又当化为烟埃,并纪念也从人间消去,而我的事也就完毕了。”
前面我们也分析过,鲁迅在1907年所作的《人之历史》、《摩罗诗力说》、《科学史教篇》和《文化偏至论》,虽然文字晦涩难懂,但却集中展现了鲁迅文化思想形成的源流和脉络,鲁迅的不忍割舍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本文末尾,鲁迅用晋代文学家陆机凭吊曹操时的吊文的最后几句做了结尾。“既睎古以遗累,信简礼而薄藏。彼裘绂于何有,贻尘谤于后王。嗟大恋之所存,故虽哲而不忘。览遗籍以慷慨,献兹文而凄伤!”曹操一世英雄,临终遗言却婆婆妈妈地嘱咐后人许多琐细的小事。即使是圣贤、哲人,也无法做到完全忘情。曹操这种复杂的情绪,和当时的鲁迅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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