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上学期间没有学好英文这件事耿耿于怀数年后,参加工作几年的我,虽然多次尝试重拾英语,听说读写方面也逐一试过,最后均以失败告终。
唯有这一次算是完完整整读完了一本英文原著小说,对此深感欣慰,成就感也蹭蹭来增!
虽然是极为简单的一本,我自己也是用心读了两遍。但是再次摊开书翻阅,依然可以感觉到自己的点滴进步,也可以回味到读书时的兴奋,我想我应该是热爱英文的,不然不会这么激动。
SO,为了彻底学懂英文这个目标,为了自如使用这个世界上使用人数较多的语言,为了驾驭英文为我所用,为了通过另一种语言解读这个世界。我决定藉由这次阅读小成功,一路披荆斩棘,拿下英文。
《Who Moved My Cheeses?》这本书挺有意思的,以前只知道它畅销,这次两遍读下来,深感其中干货之多。
里面讲到人们对“改变”的看法,通过四个小人物的经历呈现出来。我简单说说哈:
第一种人,对“改变”特别敏感,他总能第一时间发现情况有异常,需要及时作出改变;
第二种人,在发现情况有变时,二话不说立即换个方式、方法、方向行动。在一次次尝试中走向目的地;
第三种人,迟迟意识不到情况发生变化,即便最后有所察觉,也历经各种反复,抗拒改变现状。不过最终因为认识到自己的一些过错,开始走出去,面对现实,作出改变。结果是很久之后,他成长我另一个高版本的自己。
第四种人,超级固执,要么不相信改变已经发生,要么蜷缩在自己的舒适区不愿走出来,要么嘲笑别人的无用功。这种人很难通过自身发起改变,永远的困在旧有的模式里自生自灭。
看完,掩卷深思:我自己又是哪一种人呢?
想来想去,我更偏向于是第三种人。第一种人的洞察力、第二种人的行动力都是我个人欠缺的,而第四种人,我是自动屏蔽的。
这样,作为一个第三种人的相似者,通过本书的学习,我才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我需要一边警惕自己走入第四种人的误区,一边向第一种、第二种人看齐,拥抱改变。
最后,我决定抽出时间,多几遍遍细细品味这本书的。
要不,你也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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