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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工程不履行合同谁来监管之三

贵州省毕节工程不履行合同谁来监管之三

作者: 陕西蜗牛 | 来源:发表于2018-08-14 15:13 被阅读0次

    人民交通网贵州讯  近日记者就关于曾报道的贵州省毕节工程不履行合同谁来监管一事再次来到毕节市,进行采访。2018年7月30日上午记者来到毕节市委宣传部,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帮忙联系到金海湖(原双山)新区管委会政治部。

    随后记着来到毕节市金海湖新区管委会,在管委会政治部见到了一位叫李昌新的副主任,带着记者到了金海湖新区管委会下属的毕节市双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见到了一位叫王刚的项目办主任,记者说明来意,我们来采访毕节市金海湖(原双山)新区管委会与浙江金华市华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得BT合同一事,在2012年8月份开始江天大道的工程施工。2013年4月7日接到了合同甲方的通知,该通知是要求江天大道改线施工,已经施工近1年的江天大道及相关基础建设只能作废,金华市华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只能按照江天大道的改线,重新施工。江天大道的改线,很明显使金华市华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也增加了近一年的施工量。

    依照BT合同约定,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同步履行配置地块的招拍挂等相关手续的进行,2014年7月承建方如实按工程进度投资已经超过原合同预造价,已施工部分造价达2800万元。甲方对BT合同配置给乙方的相应土地并没有履行,双方为土地履行一事多次协商无果。可江天大道于2015年1月竣工,至今任没验收,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江天大道已经被无偿使用3年之久。直至江天大道竣工乙方总投资约为4500万元。

    但BT合同明确指出预算审核和最终工程造价审计确认依据。代建项目以《2004版贵州省建筑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及项目项目施工过程中发布的省地相关调价文件为计价标准,不下浮。最终计算价以双方认可的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果为准。目前甲方却是单方面出具了审计结果。对土地配置事宜更是不认可。

    金海湖(原双山)新区管委会政治部副主任李昌新告诉记者:我们都是按照BT合同来履行的,记者在毕节市双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王刚提供的材料中发现工程是2012年6月5日签订的BT合同后开始施工,2015年工程竣工,可招投标时间却显示是2016年10月份。

    可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招标,《招标投标法》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毕节市金海湖(原双山)新区管委会与金华市华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既然签定了BT合同,又是招商引资过来的,管委会为什么不走招拍挂呢?从毕节市双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记者提供的材料上显示前后矛盾,漏洞百出,金海湖新区管委会政治部副主任李昌新跟毕节市双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王刚告诉记者:这里面的材料好多都是后补的,为了新区建设以前确实存在一些违规,现在都在逐渐规范,我们也是江天大道工程竣工以后才调过来的,好多当时的具体情况我们也不是太清楚。记者要求采访当时负责工程得主管领导,李主任告诉记者都不在,领导都很忙,没有时间,金海湖(原双山)新区管委会得领导是真的再忙?还是在逃避问题的?

     采访中,记者见到了华强市政公司委托代理人卢伟全向记者出示了相关合同。从提供的材料看,工程合同签约日期为2012年6月5日,签约地点系毕节市双山(现金海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这是一份编号为“双金20120605号”的BT合同,甲方是毕节双山新区管理委员会,乙方是金华市华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属于典型的政府工程。卢先生称,从合同生效起至工程完工,2015年江天大道已经正式投入使用,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合同中约定的配置土地和工程款都不能按照当时签订得BT合同全部兑现。

    关于事态如何发展,本刊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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