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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从业20年老记者的感悟:记者,记着,别成了“被饲者” |

一位从业20年老记者的感悟:记者,记着,别成了“被饲者” |

作者: 4a7b14ea6219 | 来源:发表于2019-01-14 07:45 被阅读190次
    一位从业20年老记者的感悟:记者,记着,别成了“被饲者” | 新传土拨鼠推荐

    作者:肖菁 浙江《钱江晚报》首席记者

    本文首发于2018年第12期《传媒评论》,原题为《坚守质疑精神,区别职业记者和人人话筒的边界

    媒体记者尤其是跑线记者渐渐变成“被饲者”,有些通稿、加名字、发上去,还有个美好的借口是为了在新媒体时代抢速度。来源于通稿,但必须高于通稿,这既是对自己职业性的彰显,也是对读者负责,如此方能实现有效传播。

    刚刚开过大学同学会,今年正好是从业20周年。突然醒悟,原来我已然是江湖上人称的“老记者”。最美好的20年,有5年贡献给了日夜颠倒深更半夜的编辑岗位,其余15年都在采访路上。我得过一堆浙江好新闻奖,因为一个错别字和中国新闻奖擦肩而过。不过这又怎样?我的眼神依旧清澈跳跃着好奇的火花,心中还有激情常常有主动请缨冲锋陷阵的举动,我的报道无论内容还是文字都辨识度极高。“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我是肖菁,钱江晚报首席记者,政法线上的一柄利剑。

    移动互联网给每个人发了一个麦克风,记者还有什么用?

    这是一个信息多元的时代,是一个人人都手持话筒的时代,是一个各单位新闻发言人制度日臻成熟通讯员笔杆子越来越强的时代,媒体记者尤其是跑线记者渐渐变成“被饲者”,有些通稿、加名字、发上去,还有个美好的借口是为了在新媒体时代抢速度。

    “被饲”久了,就会忘记职业记者的专长和坚守。

    执业20年,我觉得对于记者来说“质疑”精神很重要。

    “质疑”不是桀骜不驯攘臂高呼“我不信”。从认识论的角度看,“质疑”是面对大千世界时所采取的一种普遍提问的态度。

    这是一个动时代。越来越多的热点从舆论场发源,推动积弊的清理、错误的纠正、缺漏的弥补,都需要记者多问几句“为什么”,离事实近点更近一点,才能写得下来传得出去,才是区别职业记者和人人话筒的边界。

    今天我想从对一个新闻事件的持续关注,让“新闻现场”来答疑,让自己更专业一点等方面来谈谈我做记者的“质疑”。

    1持续关注——慈溪阁楼白骨案我盯了十年

    2006年,我供职于都市快报,担任编辑。

    2006年3月7日,“慈溪阁楼白骨案”横空出世。宁波慈溪警方接到当地徐家报警,称阁楼发现白骨。后警方证实,“白骨是徐家女儿的前男友,凶手很有可能是徐家女儿”。

    这个题材包含了爱恨情仇还有时间和悬念,难得一见。当年作为编辑,我指挥记者不断调整采访思路,并一手编辑了两个整版刊发此案,是当年所有媒体中报道最为详尽的。

    但是,依旧有缺憾。

    警方不愿披露过多侦破细节,而白骨发现距离凶案发生有十年,知情人很难找到;当诸多疑问落不了地的时候,作为编辑的我干脆大大方方地列举了十大疑问搁置在版面上,比如最核心的一个疑问是:一个身高不到1.6米的姑娘如何能手刃男友?她有帮凶吗?她吃得消碎尸吗?

    时光匆匆。做编辑,又做回记者,而后跳槽至钱江晚报,从事调查新闻写作,再到接手政法线,我一直在新闻一线兜兜转转。

    但是“慈溪阁楼白骨案”始终是个梗。在这十年里,我一直关注跟此案有关的人,等待释惑的那一天。

    2015年,作为政法线记者的我在钱江晚报上开辟了一个新栏目,叫《鉴证实录》,着眼点是案件侦破的技术手段。我开始深耕刑侦法医以及各司法鉴定机构。

    终于,我遇见了崔国华。

    崔国华,公安部特聘刑侦专家、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浙江刑侦界的“头面人物”,浙江省很多疑难案件都请老崔出马,包括慈溪阁楼白骨案。

    从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退下来后,崔国华应邀担任了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的负责人。

    老一辈的专家对专业的整理和总结是令人敬佩的。崔国华给自己办过的大要案都有详细留档。当他终于愿意把“慈溪市白骨案 ”的牛皮纸档案袋放在我面前时,我不禁长吸一口气,这一刻等了十年。

    质疑有解了。

    尸块分离处均被反复砍切,但是每个砍痕都很浅,砍痕位置非常分散,不精准。

    而凶器是一把1斤多重的专业肉斧,拿着这样一个自重比较重的砍斧,如果是男人,一斧下去,基本上斧落骨断。

    痕迹所反映出的整体手势和力量统一。

    这三项综合起来就说明,很有可能是女人干的,并且就她一人。

    十年后又是两个整版的解密报道再次成为独家爆款,在钱江晚报官微推送后,短短一小时,阅读量10万+,创下2015年报社新媒体阅读的历史记录,被大量转载。

    去年,甘肃白银连环杀人案破获,网上纷纷盘点奇案,“慈溪阁楼白骨案”赫然在列,这与十年后我的解密是有关的,清晰且无惑的案件才能立此存照。

    于我而言,十年质疑,持续关注,终得解惑。写出来,是给我,以及当年和我一样对凶手认定有疑问的读者一个交代。

    2去现场,怎么都要去现场——在媒体围攻的蓝色钱江案中独树一帜

    变革中的媒体业态给新闻带来极大挑战,信息爆炸,密集推送,瞬间抵达。作为一家省级都市报,空间在哪里?

    去年6月22日,蓝色钱江火灾发生,引起全国关注。当天下午,我就接到了北京、广州以及成都新崛起的红星新闻的同行们的电话,他们蜂拥而至。

    其实,蓝色钱江案大部分信息在6月22日当天下午就被陆续起底,女主人和三个孩子确定身亡,火灾起因系保姆纵火。

    我们依旧选择“质疑”作为报道的切入点。

    火灾是怎么发生的,救援为什么要三小时这么漫长,保姆能逃出来为什么女主人和孩子们逃不出来?

    火灾发生后,蓝色钱江小区管理异常严格,非业主无法入内,失火单元楼也拉起了警戒线。

    既然切入点是“质疑”,那么突破口只能是、也必须是“现场”。

    我们通过各种渠道联系上了住在事发单元楼的业主,然后坐上该业主的车进了地下车库。

    距离火灾已经一天,但是地下车库弥漫着浓重的焦油味,这是18楼精装修强烈燃烧后的味道迟迟未能散去。

    业主刷卡带我们上楼,我们后来又进了与林家方位格局完全一致的楼下业主的房子。

    由此,我们看到精装修的原貌,有大量软包硬包,所以燃烧后会很快浓烟滚滚,气味刺鼻。我们看到了豪宅的自动窗户,厚实的双层玻璃,全电动控制只能往外直推6厘米。这就使得火灾发生后,窗户无法大开,窗玻璃无法敲碎,浓烟出不去,妈妈和孩子最后是倒在窗户缝隙下。

    我们看到了正门和保姆门对应各自的电梯,在户外从正门无法走向保姆门,这样的设计据说是为了使保姆的进出不影响主人生活。所以,纵火者从保姆门逃出去了,而客厅的大火迅速弥漫到正门,阻断了女主人和孩子们的逃生路。

    我们还在各个业主家听了一肚子信息,对起火时间、业主报警、保安救援、林家是怎样一户人家等有了第一手采访资料。

    那天在现场,我还做了两件事:一是沿楼梯一直走到了18楼,装成一个懵懂的邻居大喇喇地越过蹲守的消防员去看了一眼过火后的林家,看到过楼下的豪华,对比过火后一根根钢筋从屋顶挂下来的满目疮痍,相当震惊。

    另外,我和同事们画了一张至关重要的户型图。然后拿着户型图找到消防,展开第二步质疑:咱们就对照着这个户型图,说说你们当时是怎么救援的,为什么那么慢,最后是在哪里发现被害人的。

    在《一张图,看火是从哪里烧起来的》报道中,我们的小标题也都是一个个提问和回答:1、她和孩子们最后倒在哪里?离起火点最远的女儿房间;2、进入火场为何不立即转移伤者?浓烟中猫着腰前进搜救;3、窗为何只能开六七厘米?高层水压到底够不够?

    在全国媒体对蓝色钱江的集中报道中,我们的这则报道凭借来自现场的质疑和解答,突出重围一鸣而起,以4000万的阅读量,创下钱江晚报新媒体的阅读量历史纪录。

    而这次现场探访,也使得我对事件有了相当了解,这又对我后来听庭时理解各方讲述的细节大为有益。

    3除了新闻,再学一个专业吧——让质疑更具专业性

    文科生的思维是发散而感性的,就像一棵蓬勃的树,枝枝蔓蔓相互缠绕。而法律的思维是线型的、单向逻辑的。举个简单例子,物业费催缴纠纷层出不穷,有个案子,业主说你们物业没管牢,让小偷进了我家吓死了我妈,所以我不交物业费。普通老百姓觉得这个逻辑没毛病呀,在法律思维看来,却不是同一件事,缴纳物业费是基于物业与业委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而业主的母亲去世归因于小偷侵权,杭州话叫“桥归桥路归路”,两个法律关系。所以物业费还是要缴的。

    接手政法线后,我去读了个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在职法学研究生。尽管和全日制法学专业是无法相比的,但是两年的课程让我能够了解一些法律基本概念,形成粗浅的法律思维。政法线相对专业,不说外行话,在与专业人士沟通中很重要。

    最近我做了一则报道,说的是一个姑娘在私人美容师那里往下巴上扎了一针,以期望下巴变成尖尖的翘翘的那种。但是一针下去,姑娘的下巴长了7年,一直红肿,做了两次手术以磨去增生的角质。后来姑娘起诉美容师要求赔偿。

    案例是法院在二审判决后告诉媒体的,也发来了通稿,包括简单的事件叙述,最后的判罚——判美容师惩罚性赔偿3万元。

    但是依据我对法律的了解,我觉得这个判罚不简单。因为此类纠纷,以往都是往侵权纠纷或者服务合同纠纷上靠,均不存在“惩罚性赔偿”一说。

    在法律专业中,同一个法律事实可能会产生两个或者数个法律责任,被称之为“竞合”,而选择适用哪个法律,对于律师来说就是为当事人(消费者)争取利益最大化。

    我找到了原告律师。果然,他选择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他认为这类微整形不是生病看病的医疗行为,而是为了满足当事人的心理需求为了更美,这更适合以消费行为定性。而“消法”中,对这类因产品或服务造成的损害,有惩罚性赔偿。

    这个观点最后获得二审法院认可,无论是从法律角度还是从日常消费角度来说,这个判决都很有创新意义。

    来源于通稿,但必须高于通稿,这既是对自己职业性的彰显,也是对读者负责,如此方能实现有效传播。而长此以往对专业的渴求和坚守也会获得采访对象的尊重,让他们愿意和记者成为聊得起来可以共同探讨一些问题的朋友,形成良性循环。

    《纽约时报》普利策新闻奖获奖者Howell Rains说:“我们不应放弃新闻记者那种愤世嫉俗的怀疑精神,我们的职业是探究真相,不是去当啦啦队;我们的责任是告诉人们事实,而不仅仅是赢得公众的热爱。”

    写这篇心得的时候,正值第十九个记者节,知名媒体研究学者上海交大媒体与传播学院的魏武挥老师却很“不合时宜”说着令媒体焦虑的话题,从欧美的顶级媒体《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卫报》到国内的腾讯、头条,还有美联社、路透社、新华社这些大型通讯社都开始使用机器人写稿。内容生产领域技术的发展如此迅猛,记者的出路在哪里?

    有意思的是,当天新华社记者节时评似乎回答了这个问题,人工智能会不会把记者淘汰,就像自动驾驶会不会消灭司机。多年的技术流轰炸却没有摧毁而是凸显了记者的意义。“愿你脚下有泥,心中有光,谁能如此幸运,在历史长河中徜徉漫步含英咀华?谁能如此坚守,在社会变迁中记录人间百态?谁又能如此执着,立于时代潮头拨开迷雾探明暗礁?向你和你的坚守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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